(2020年12月29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兴会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兴会辞去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