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
信息分类 : | 人事任免 | 有效性: | 有效 |
(2021年6月29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杜昌奕同志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决定:
接受杜昌奕辞去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