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9日 | |
信息分类 : | 人事任免 | 有效性: | 有效 |
(2021年10月28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严冀钢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接受严冀钢辞去鄂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接受辞职后,报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