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8600-2007-00013 文      号: 〔2007〕21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7年07月18日
信息分类 : 重大会议 有效性: 有效

市政府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纪要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07-07-18

 

 


  6月25日,市长范锐平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听取市安监局关于元至六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市级督办的16处重点安全隐患大部分已经或能够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全市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是,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部分重点隐患整改不到位,整改进度较慢;部分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以及全市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上升等方面。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分线、分部门负责制,一级抓一级,确保将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
  2、继续落实重点隐患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挂牌督办制,确保按期整改达标。对市级督办的16处重点安全隐患,凡没有按期或预计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安委会要尽快向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强化整改责任,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3、切实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对矿山、危化、消防、民爆器材管理、水上运输以及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注重抓源头、抓苗头、抓监管、抓整改。抓源头、抓苗头就是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程序严格履行到位,力求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对生产中暴露出来的隐患苗头要及时处理,防微杜渐;抓监管、抓整改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要一月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经常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能麻痹大意。
  5、高度重视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安、建设、交通、环保、消防、医疗卫生等重点部门要切实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社会稳定。
  6、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参加会议人员:范锐平 刘立勇 陈邦利 严国本
              陈少杰 尹章胜 朱兴桓 杨丛林
              余争鸣 祝 健 熊新文 夏建武
        张秋怀 杨植涛 汪先艳 杨崇炎
              刘 辉 干光星 刘润生 项年芳
              胡 澜 洪高明 阮汉文 周 岫
              徐红红 翟芳林 梁莉莉 钟新材
              左自求 周文兴 冯 光 李双清
              高盛余 徐美生 姜卫斌 高国献
 
分 送: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秘书长,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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