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438600-2009-00020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 | 2009年08月28日 |
信息分类 : | 重大会议 | 有效性: | 有效 |
8月7日,市长陶宏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鄂州市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方案(讨论稿)》。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指出,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不仅污染道路环境,缩短道路设施的使用寿命,而且是各类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关系到巩固和维护道路建设成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鄂州的城市形象和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做好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
二、会议要求:
1、抓源头。要针对车辆超载超限具体违法行为,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整治责任。市交通、公安、监察、工商、质监、城管、物价等负有管理和执法职能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靠前整治。要采取与运输单位签订责任状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
2、抓规范。相关执法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从不同的角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控制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治超行为。
3、加强技术监控。进一步加强“探头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对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实行24小时监控,每月列出超载超限车辆黑名单,由各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要参照治理车辆违章的办法抓治超,将超载超限与车辆年审等审批项目挂钩,严查严处。
4、鼓励举报。发动和依靠群众,鼓励群众举报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
三、会议强调,治超工作要坚持集中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坚持日常监控与现场查处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分宣传动员、自查自改,集中行动、联合执法,巩固提高、构建机制三个阶段推进。当前,重点要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发布通告、发送《致司机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大力营造治超舆论氛围。
四、会议决定成立鄂州市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立勇任组长,市交通局代拟《关于成立鄂州市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按程序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下发;并适时召开全市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动员会,推动治超工作迅速展开。
参加会议人员:陶 宏 刘立勇 陈邦利 严国本
毕 华 胡运星 江利平 陈少杰
尹章胜 杨丛林 祝 健 万启如
向 悦 肖 笛 钟文华 田荷赋
夏建武 黄开如 胡 澜 刘 军
顾劲松 肖文斌 廖伯钧 隗德芳
程金华 左自求 许均章 吴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