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438600-2009-00023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 | 2009年10月21日 |
信息分类 : | 重大会议 | 有效性: | 有效 |
7月6日,市长陶宏主持召开2009年第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审议《鄂州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讨论稿)》、《鄂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讨论稿)》和《西山风景区管理办法(讨论稿)》。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一)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安全隐患月查月改月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保持了持续平稳态势,但部分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各类安全隐患整改特别是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整改进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对隐患整改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二是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主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力,监管措施不到位;三是少数部门、单位不重视月查月改月报工作,存在瞒报或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现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清醒认识,切实采取措施,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1、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监局要加强协调、督办和检查,切实负起综合管理责任。各区、开发区、街办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内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应急响应,对辖区内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快速反应,快速妥善解决。
2、隐患整改到位。对市级督办整治的11处重大隐患,要抓紧进行整改,坚决落实到位。如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检查上报到位。必须坚持安全隐患月查月改月报制度,有情况报情况,没有情况报平安。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月报由市安监局存档备查,对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坚决查处,一查到底。
二、审议《鄂州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问责办法》)
会议认为,制定和实施《问责办法》,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其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有效防止和减少决策失误、治政失当、行为失范等问题,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对于树立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形象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原则通过《问责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吸
纳各方意见,对《问责办法》进行修改完善,适时发布实施。
三、审议《鄂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讨论稿)》、《西山风景区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一)会议指出,城市公园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西山风景区是我市唯一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目前我市城市公园管理工作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步伐,西山风景区也存在规划执行不严、管理不善等问题,影响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两个办法》,对于加强城市公园和西山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以及保护管理,促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会议强调,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抓紧修编城市公园和西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制订专项规划。
(三)关于西山风景区门票问题,会议明确:
1、由市物价局牵头,市文体局、旅游局、民宗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抓紧研究过渡性办法。在门票没有取消前,要借鉴武汉等地作法,研究针对香客等特定群体的门票政策。
2、由市审计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建委、物价局等部门参加,对西山公园前三年经营情况进行审计,为最终取消门票提供决策依据。
(四)会议要求,以加强西山风景区管理为突破口,进行民主决策、开放决策试点,广泛听取市民对西山风景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作为市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会议原则通过《两个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市建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出 席:陶 宏 刘立勇 陈邦利 严国本
毕 华 胡运星 江利平 周忠明
杨 威 陈少杰
列 席:尹章胜 朱兴桓 胡楚平 祝 健
万启如 向 悦 肖 笛 夏子卿
熊新文 廖来生 夏建武 方 明
余争鸣 余学谦 黄开如 何大刚
周 岫 缪元华 胡 澜 柏琳琳
张波涛 潘德江 张秋怀 丁步桓
杜昌奕 曹廷友 卫才林 饶义中
江中祥 彭先明 顾劲松 杨木林
肖文斌 柯友如 廖伯钧 翟芳林
周绍鹤 胡钟文 左自求 许均章
柯艳敏 吴 刚 尹 彬 吴应洲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