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438600-2010-00002 | 文 号: | 无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0年01月27日 |
信息分类 : | 重大会议 | 有效性: | 有效 |
12月23日,市长陶宏主持召开2009年第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办法(讨论稿)》、《鄂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鄂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关于均衡公共服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讨论稿)》、《关于向吴丰炳同志学习的决定(讨论稿)》。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鄂州市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
(一)会议指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原有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台《办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会议强调:
1、要结合鄂州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精简内容,增强《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重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暴露的突出问题。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制定政策时要预留空间,待条件成熟时予以解决。
2、加快建立廉租住房保障体系,优先满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要严格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批认定程序,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台帐式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3、认真执行《物业管理条例》。要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的实际,制定有效措施,通过开展定期检查等方式,强化对物业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要严格物业管理公司市场准入制度,实行投诉制和“黑名单”制,不允许有不良记录的物业管理公司在鄂州市场立足。
4、切实抓好住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抓住房屋预售、水改、电改等关键环节,制定具体有效的管理办法,强化对开发商的约束和管理。对2006年新规定出台后建设的商品房,要进行售房情况清查,凡未按要求执行水改、电改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到位。
5、参照退休职工养老金管理模式,完善房屋大修基金管理机制,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随时保证住户房屋大修需要。
(三)会议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市房产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定发布。
二、审议《鄂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会议认为,对医疗废物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和管理,是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今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精神,建成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必须尽快出台管理办法,以保证该设施正常运营,发挥效益。
会议要求,市环保、卫生、建设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抓紧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装置进行达标验收,并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装置运行情况的日常监测和监管。市城投公司要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装置国有资产的监管。市发改委要抓紧梳理2003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总结我市在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会议强调,《暂行办法》要针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增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市发改、卫生、环保、交通、邮政、城管以及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市、区、乡(镇)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严格按规定集中处置和管理医疗废物。
会议明确,由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核。
三、审议《鄂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引导城乡居民适时、合理就医,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政策,巩固和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扩大参保居民受益面的重要途径。
会议强调,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积极稳妥地抓好《办法》的落实工作:一是大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办法》进行宣传、解读,发动社区和村组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宣传解释,帮助城乡参保居民提高思想认识,理解和接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各项政策。二是抓好具体实施细节的安排和设计,增强可操作性。市卫生部门要针对学生放假期间异地就医、参保居民跨地区就医、撤并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等问题加强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三是明确主管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
会议原则同意《办法》,由市卫生局组织征求全市各基层卫生机构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发布实施。
四、审议《关于均衡公共服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指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是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目标和方向,是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出台《意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市统筹办、市政府法制办抓紧修改完善《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向吴丰炳同志学习的决定(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社区民警吴炳丰同志事迹介绍,认为该同志长期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情系百姓、真心为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时代精神,展示了新时期公安民警一心为民、无私无畏、甘于奉献的时代风采,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典型意义,值得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向吴丰炳同志学习的决定(讨论稿)》,要求市公安局进一步挖掘吴丰炳同志的先进事迹,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争取成为全国先进典型。
出 席:
陶 宏 刘立勇 陈邦利 严国本
毕 华 胡运星 江利平 周忠明
杨 威 陈少杰
列 席:
朱兴桓 祝 健 万启如 朱志勇
肖 笛 周绍祥 熊友云 吴友安
杨植涛 夏子卿 熊新文 廖来生
夏建武 方 明 余争鸣 余学谦
黄开如 刘润生 周 岫 沙宜春
胡 澜 缪元华 刘 军 柏琳琳
王中华 范玉姣 肖运香 李少卿
詹松青 江中祥 郝晓平 夏建国
吴学富 柯友如 肖文斌 廖伯钧
左自求 许均章 陈华新 王 杰
刘 华
市人大代表:王步还
市政协委员:严 浩
市民代表: 沙淑君 高红安 郑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