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8600-2011-00022 文      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04日
信息分类 : 重大会议 有效性: 有效

审议《鄂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11-04

审议《鄂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讨论稿)》、研究鄂州城区供水价格调整问题以及拟向省人社厅推荐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问题的会议纪要
  10月17日,市长韩进主持召开2011年第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讨论稿)》,研究鄂州城区供水价格调整问题以及拟向省人社厅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人选问题。纪要如下:
  一、审议《鄂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讨论稿)》
  会议认为,我市作为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承担着先行先试的多项任务。出台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有利于在健全节水型社会管理机构、深入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等多方面积极探索,为全国推广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经验和示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会议明确,由副市长陈邦利牵头协调,进一步理清相关部门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按照“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积极探索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机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会议原则通过《鄂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讨论稿)》,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务局修改完善,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研究鄂州城市供水价格调整问题
  会议认为,适时、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对于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居民节水意识,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供水结构,缓解供水价格与成本矛盾,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进城市供水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供水价格自2005年3月调整以来,至今未变,在全省各市州中处于较低水平,有必要进行合理调整。
  会议强调,供水价格调整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市物价、水务部门要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市民正确看待调价问题,实现平稳调价;要合理分类,区别调价,适当提高特种用水价格调整幅度,降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幅度;要认真研究城乡供水网点布局和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市玉泉自来水公司要进一部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减少水损率,降低供水成本。
  会议明确,由副市长陈邦利牵头,市物价局、水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水价调整方案进行修改,再次报市政府研究。
  三、研究拟向省人社厅推荐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问题
  会议认为,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拟向省人社厅推荐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由市人社局按程序申报,积极争取。

 
出  席:
韩  进  刘立勇  陈邦利  严国本
毕  华  赵  文  李军杰  陈少杰
请  假:胡运星
列  席:
尹章胜  杨丛林  万启如  朱志勇
刘绪武  牟  韬  肖  笛  周秀华
方  明  吴友安  夏建武  余争鸣
刘润生  何大刚  沙宜春  曹廷友
黄如辉  李向平  廖伯钧  钟  文
安  新  韩光伟  吴应洲  王  杰
王承发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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