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3年第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研究2014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学习传达《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审议《鄂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和研究2014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会议要求,市政府研究室要充分吸纳各部门意见,抓紧对《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迅速组织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和民主党派意见。市政府办公室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在梳理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拟出12件实事,进一步征求意见。
会议强调,要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资金有保障,当年能完成的重大民生事项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十件实事"要兼顾行业均衡性,要涵盖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城建、教育等民生领域。市财政、城投部门要优先保障"十件实事"项目资金。
二、学习传达《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
会议指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党的优良作风。《条例》《规定》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出了全面的、细致的规定,对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并严格按规定执行《条例》《规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鄂州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要严格财政预算制度,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接待、出国、会议等经费。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政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审议《鄂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日益加大。出台《办法》,对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积极作用。
会议原则同意《办法》,由市环保局和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出 席:叶贤林 严国本 杨 军 程少云
汪继明 吴友安 唐小明 黄开如
董煜华
列 席:尹章胜 杨丛林 万启如 金明健
刘绪武 彭中照 易春明 王 磊
肖 笛 叶祥明 刘 荣 赵良华
倪志秀 江国新 杨定胜 丁永辉
余 军 张爱剑 柯友如 熊金林
胡 澜 余争鸣 祝 健 黄立楣
吴学富 谭 旭 缪元华 肖运香
柏琳琳 刘江峰 彭德江 虞竹隽
汪细少 靳国民 熊福安 万兴平
肖辉国 刘鲜敏 金浩明 万福尧
付友清 喻志斌 徐红红 李振文
彭正权 刘小平 杜昌奕 方勇利
刘厚文 曹 军 姜亚军 胡正国
刘崇文 詹泽民 王 杰 许均章
王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