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2-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根据《2022年鄂州市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政务公开考核,现将政务公开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考核对象包括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5个区级政府网站、34个市直部门网站,各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步明显。区级政府网站中,华容区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取得实效。鄂城区在公开渠道、政策解读方面进步明显。市直部门中,市司法局在基础信息公开方面较规范、完善。市财政局在政策解读方面成效突出。市科学技术局在公开渠道、能力保障等方面公开及时、信息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公开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底数不清晰,动态更新机制尚未建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2家单位存在文件要素发布不全,未按照清理结果及时更新文件,栏目下存在较多其他文件等问题。
  (二)财政决算规范发布方面。个别单位财政信息审核不严,存在超期发布的问题。梁子湖区“部门预决算”栏目下缺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发布内容为2022年决算信息,信息审核不到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家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对外公开2021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说明及报表信息。
  (三)决策预公开执行方面。部分单位未形成完整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与流程。梁子湖区、华容区未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等单位未面向公众进行意见征集活动,听取公众意见较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学技术局未及时发布意见征集的反馈结果信息。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意见征集形式较为单一,未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扩大征集渠道。
  (四)规划信息归集整理方面。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回头看”仍需进一步推动。临空经济区、葛店开发区未及时公开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文本,临空经济区“专项规划”栏目下存在多个非规划类信息,存在信息噪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未在“规划计划”相关栏目归集发布本部门、本系统“十三五”规划信息,规划信息发布较为分散。
  (五)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方面。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情况公开仍有短板。临空经济区、梁子湖区、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未及时发布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及答复总体情况。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未及时公开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六)依申请公开方面。各单位依申请公开接收及办理仍需改进。2022年10月,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进行线上模拟,其中11家单位回复及时,内容规范,其余单位存在答复程序不规范的情况,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未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
  (七)政策解读开展方面。各单位政策解读内容与质量需提升质效。一是解读材料发布时效性不足。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等单位部分政策解读未在原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二是解读材料未与原文关联发布。市司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单位部分政策解读发布时未与政策原文相链接。三是解读材料质量不高。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教育局等单位部分解读材料存在简单复制罗列原文标题,复制原文内容的情况,未对文件内容解释说明。四是解读方式形式单一。大部分单位仅有文字解读,没有紧扣背景依据、政策措施、关键词等开展解读,未运用可视化图片、图表直观传达文件精神。线下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宣讲等方式进行解读较少,解读渠道有待开拓。
  (八)回应关切方面。各区各部门回应关切仍需加强,互动回应方面及时性、全面性不足。梁子湖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2022年互动交流栏目信件答复情况公开不全,信息发布较少。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留言时间、答复时间信息缺失。梁子湖区回应方式不丰富,较少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回复热点问题,市民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线上互动回应较少。
  (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方面。最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存在不规范情况。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等单位缺少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类、编排体系等信息。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收费标准未列明文件文号。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指南中网站网址有误,点击后显示404,无法点击进入网站查看主动公开信息。
  (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方面。各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落实不足,重点领域信息更新缺失较多。各区交通运输、统计、旅游、保障性住房、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未设置相关栏目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各区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义务教育等部分栏目下信息缺失较多,未按标准事项目录规范发布,各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力度不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紧抓落实。各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系统安排、亲自布置。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强化工作机制。对照问题清单,迅速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二)理清机制,严控流程。各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要求,建立信息保护意识,避免出现隐私泄露及错敏信息,把好信息发布第一关。强化信息动态更新制度,重点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发布。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面向公众征集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公开意见征集信息及采纳情况,增强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总结经验,提前谋划。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及整改路径,逐条整改落实,务必于2月28日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局516办公室。各区、各部门要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谋划新一年工作思路。梳理工作不足与经验,制定改进计划及目标,奋力实现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门红”,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联系人:缪媛媛,联系电话:027-60858577
  邮箱:409301296@qq.com
  附件:1.2022年第四季度区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排名表
  2.2022年第四季度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排名表
 
  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
2022年第四季度区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排名表
 
附件2:
2022年第四季度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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