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斌勤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438600-2012-00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2年02月17日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有效性: 有效

刘斌勤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孔祥安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翟芳林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沙宜春同志任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吕继良同志任市政协台港澳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韩云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潘际稳、左继国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刘定芦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宋红彬同志任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丁国鸣、樊丽萍同志任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李相金同志任市政协台港澳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