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鄂州市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发布单位 : 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06日 主题分类: 其他
2013年前三季度,鄂州市农村居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为7345.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2.26元,增幅为12.61%。

 

  1、工资性收入3406.71元,同比增长16.43%。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原因:一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带动了工资性收入增长,成为增收主动力;二是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持续增长,促进外出务工收入增长。

  2、家庭经营现金收入3571.33元,同比增长8.92%。

  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长的原因:一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业项目投资增多,拉动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二是建设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的理念不断明确,现代农业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农村家庭经营农副产品产量和销售价格的上涨,对农民经营收入的增长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

  3、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114.20元,同比增长16.98%。

  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原因:一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集体的收入提高,居民集体分配红利也随之升高;二是土地流转整合了农户手中零散土地资源,发展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提高了农民经营收入的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三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农业机械等出租租金成为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新亮点。

  4、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252.91元,同比增长14.74%。

  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的原因:一是社会救济和补助标准提高。城区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从36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各区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从33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二是取消差额购机,变“暗补”为“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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