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 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25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69亿元,同比增13.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了0.9个百分点。限上企业完成零售额32.24亿元,同比增长42.1%。
城乡市场同步增长。1-2月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08亿元,同比增长14.1%,城区市场实现零售额51.77亿元,同比增长14.6%,城区市场仍是全市消费品市场的主力军;受春节假期影响,回乡探亲居民增多,乡村市场较为活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61亿元,同比增长12.1%,。
批零行业占据主导地位。批发、零售业累计实现零售额59.34亿元,同比增长14.1%;住宿、餐饮业累计实现零售额3.34亿元,同比增长10.6%;。批发零售业仍是消费品市场的主力军,占全市零售总额的比重为94.7%。
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随着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春节期间消费档次更显提升,从限上企业23类商品零售类值看,增长较快的是与居民日常生活、礼品相关的商品。1-2月,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442.7%,烟酒类增长162.5%,金银珠宝类增长16.2%;居民日常生活用品热销,日用品类增长78.3%,饮料类增长32.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24.8%,化妆品类同比增长23.7%。
网络消费支撑作用明显。2月份,我市通过网络消费实现零售额16.65亿元,1-2月累计完成零售额26.62亿元,同比增长54.3%,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2.5%,拉动我市限上社零额增长41.2个百分点,对我市消费品市场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