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简析

发布单位 : 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2日 主题分类: 经济建设

  1-10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8.20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2.2个百分点,比1-9月回落0.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其中,10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45亿元,同比增长9.8%;1-10月,限额以上企业完成零售额174.22亿元,同比增长3.6%,较去年同期回落33.1个百分点。

  城乡市场同步增长。1-10月,城镇消费市场实现零售额306.85亿元,同比增长11.2%;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31.34亿元,同比增长6.8%。城镇消费品市场占全市份额的90.7%,占比大,是我市消费品市场的主导。相较于前三季度,10月份城乡消费品市场增幅有所回落。

  四大行业增幅两升两降。1-10月,全市批发业和零售业仍占主导地位,实现零售额306.44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90.6%,同比增长10.8 %,增速较9月小幅上升1.4个百分点。随着四季度同期基数逐步增高,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1.75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较9月回落17.2个百分点。

  居民生活类消费增长平稳。多数商品消费保持了较为平稳的增长,居民健康保健意识逐步增强、提升生活品质类消费逐渐增多。从23类限上商品零售类值来看,1-10月通讯器材类同比增长139.6%;中草药及中成药类同比增长61.2%;家具类同比增长34.5%;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31.4%;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31.5%。

  网络消费支撑作用有所减弱。10月,我市通过网络消费实现零售9.03亿元,1-10月累计完成零售额141.59亿元,占限上企业零售额的81.3%,比去年同期下降1.6个百分点,贡献率为39.5%,对限上企业支撑作用有所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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