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持续发力 传统企业亟需转型-----2017年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简析

发布单位 : 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5日 主题分类: 经济建设
 2017来,我市积极改善消费环境,丰富消费内容,挖掘消费潜力,活跃市场氛围,消费品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健康运行的态势。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征
(一)消费市场稳中有升。从各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看,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趋势与全省基本一致,总体好于全省水平。
2017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80亿元,增长12.8%,增速比前三季度上升0.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其中,第三季度受上年同期高基数以及消费外流等因素影响,当季增速由二季度12.8%回落至12.6%,由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缩小至0.8个百分点。进入四季度,在国庆中秋及圣诞节节日促销活动的带动下,第四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明显回升,同比增长12.8%,较第三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与全省的差距逐月拉开,由10月份的1.1个百分点,扩大至1.7个百分点。
(二)乡村市场占比稳步提高。随着国家对农村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加大,物流、网络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电商积极布局小城镇和乡村,多元化的购物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创新,使农村消费潜力得到释放。2017年,全市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30亿元,增长13.0%,增速较城镇快 0.2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 9.6%,较上年提高 0.1个百分点。乡村市场规模较小,贡献较弱,农村消费品市场尤其是电子商务还有进一步挖掘潜力。
(三)批发和零售业占主导地位。从行业结构看,批发业和零售业占主导地位(见图 2)。2017年,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04.3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90.3%,增长13.2%,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11.8个百分点。其中,批发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24.43亿元,增长20.5%;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79.87亿元,增长8.6%。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2.51亿元,增9.9%,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9.7%。
(四)消费升级态势明显。从零售市场看,居民消费需求日益个性化、多元化,消费结构持续调整,发展型、时尚型消费发展势头更好。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中,发展型消费品如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49.4%,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8.7%,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速较上年提高34.9个百分点;时尚型消费品如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分别增长25.4%、24.4%和22.2%,其中金银珠宝类增速较上年提高22.5个百分点。
(五)体验式消费迅速壮大。随着消费观念的快速转变,现代消费者不仅关注商品或服务的功能享用,更加重视消费过程中获得的符合自己心理需求和情趣偏好的特定体验。凭借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社交等功能于一体的强大优势,体验式消费在城市商业综合体中找到生长沃土,同时推动城市商业综合体蓬勃发展。2017年,全市比较成熟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有2家,可出租(使用)面积近6万平方米,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左右,预计年销售额(营业额)超亿元。
(六)网上消费规模稳步扩大。随着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技术的日臻成熟,“互联网+”发展较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互联网拓展业务。2017 年,我市通过网络消费实现零售额132.36亿元,同比增长41.9%,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9个百分点。
(七)区域消费拉动明显。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全省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不断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已成为我市消费品市场发展的新动力。2017年,唯品会、亚马逊、葛店苏宁云商等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实现零售额132.36亿元,占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网络零售额的19.7%,增速快于全省2.8个百分点,高于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9.1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大型商贸企业增长乏力。从企业规模看,全市共有 12家传统批发和零售企业超过亿元,2017年实现零售额36.82亿元,占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企业销售额比重达20.7%,增长 16.7%,低于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6.2个百分点。其中,吴都医药、中百便民超市、欧蕾尼雅等3家大型零售企业增速不超过 3.0%,低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9.9个百分点,城西农产品批发、惠尔佳、瑞创、融辉桥等大型企业由于破产注销已在2017年年底退出限上名录库,大型企业增长乏力直接影响全市消费品市场发展。
(二)消费外流持续扩大。网购消费和周边城市的虹吸效应对我市消费品市场稳定增长带来较为明显的影响。我市西接武汉、东接黄石,与黄冈隔江相望,周边大城市的品牌和消费差异造成我市消费力外流现象突出,我市批零住餐行业在品质、价格乃至品牌上跟周边大城市还有一定差距,这也是我市消费品市场急需升级的原因之一。
(三)企业用工压力上升。商贸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了大量劳动力,但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流动性较大,增加了招工难度。据调研发现,我市批零住餐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在2500元/月左右,低于2016年全市平均水平3432元/月。从业人员规模也在不断减少,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用工紧张状况,用工需求上升企业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近3个百分点,60%以上的企业认为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是“招工难”的主要原因。
(四)居民购买力有待增强。收入和预期是影响居民消费水平最重要的因素,当期收入和对未来预期的变动能够较快的反映到消费市场上。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市民消费意愿和消费动力不足。2017年,鄂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9元,低于全省2490元,收入差距较上年扩大 90元。
三、几点建议
(一)培育市场主体,加大企业入库力度。加强政策引导,以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在库商贸企业为重点,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鼓励和引导全市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达到规模及时入库。2018年,应针对我市传统企业增长乏力的情况,加大对传统行业和本地品牌的扶持力度,确保本土企业发展壮大。
(二)结合本地实际,鼓励企业创新。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创新是企业形成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唯一出路。如何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需求,是防止消费力外流的有效途径。我市应加强政策扶持,完善创业创新服务链条,加快构建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生态,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支持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维护良好信誉、打造知名品牌,培育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购买力。刺激居民消费,就需要提高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一是要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础教育、保障性住房以及最低生活补助等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项目,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减轻居民在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负担,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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