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鄂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回顾及今年展望
发布单位 : |
鄂州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4年02月14日 |
主题分类: |
经济建设 |
农业是安天下之大产业,虽然农业在鄂州市经济总量比重不高,但对国民经济起着不可替代作用。今年鄂州以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作为破解“三农”瓶颈的突破口,围绕“两增同步”不断优化农村发展环境,激活农业发展潜力,大力发展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积极探索“流转搭台,合作唱戏,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实现了稳中有进、质效提升的总目标。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回顾
1、主要农产品产量再创历史新高。2013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增产1.02万吨,增长2.96%。其中:夏粮增产3044吨,增长2.33%;秋粮增产7194吨,增长2.25%。油料产量比上年增产1268吨,增长2.12%。其中:油菜籽增产2177吨,增长4.38%。生猪出栏120万头,比上年增6.73万头,增长5.94%。水产品总产量达 42.8万吨,同比增3.14万吨,增长7.94%。蔬菜产量达到96.99万吨,比上年增产2.31万吨,增长2.4%。水果产量达到3.79万吨,比上年增产0.18万吨,增长5.0%。
2、主要农产品生产总量的比重显著提高。2013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78.51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农业增长11.5%、林业增长13.6%、牧业增长5.6%、渔业增长15.3%,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8.50亿元,比上年增长7.4%。粮食、生猪、水产品的增长幅度分别居全省市州第二位、第二位和第一位。
3、农业产业化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产业化经营是连接农民与市场的纽带,农业产业化带动效应作用,是农业转化增值的源泉。2013年全市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为815个,重点龙头企业达84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1家。全市新建56个农业示范基地,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达到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13家,总数达到512家;家庭农场210户,全市创建省著名品牌商标4个,湖北名牌6个。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92.15亿元,比上年增长18.15%,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1.39:1,比重比上年提高了26.4个百分点。实现销售收入86亿元,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4、生态农业环境建设成效凸显。基地园区的建设是生态农业的基础。今年,鄂州重点建设梁子湖500平方公里有机产品示范区、长港线、樊寺线生态农业示范带,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建设了15个生态渔业示范场和6个生态畜牧乡镇,优质水稻和油菜分别稳定在60万亩、30万亩,水生蔬菜、特色出口蔬菜面积达到45万亩。生态农业品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总数达到126个。
5、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和收入逐年提高。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209元,同比增长12.54%。全市外出农民工从业人员达到15.35万人,增长0.46%。农民外出从业人数稳定性增强,从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10.26万人,占66.84%,比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农民外出从业务工收入明显增长,外出农民工劳务经济总收入达到28.77亿元,增长0.7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月收入在2000-3000元的人数达4.64万人,占30.22%,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人数达2.17万人,占14.1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二、“三农”发展的新特点
2013年,鄂州市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产业稳定两大目标,各级涉农部门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实现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1、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实现了涉农贷款发放量“一增长”。近年来,鄂州市各类金融机构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给予大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其中最主要的表现为涉农贷款发放量持续增长。2013年,鄂州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653104万元,同比增长31.24%,占各项贷款的16.86%。鄂州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银行、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等涉农贷款余额显著增长,鄂州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得到了更好地满足。
2、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实现了乡镇经济“二领先”。乡镇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点和增长极,成为各地辐射带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全市乡镇经济得到了飞跃式快速发展。2013年度湖北省乡镇综合实力评价结果显示:一是鄂州有4个乡镇跨入湖北省百强乡镇,百强乡镇占全市乡镇街总数1/16,高出全省百强乡镇比重2倍。二是从乡镇排位看:华容镇比上年前移2个位次,排名第58位、泽林镇比上年前移9个位次,排名第65位、汀祖镇比上年前移8个位次,排名第82位,花湖镇此次进入百强乡镇,排名第85位。
3、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向纵深 “三推进”。2013年城乡规划更趋完善,实现了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加快了鄂州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一是推进了七大新区开发建设步伐,投资1.4亿元完成10个特色镇建设基础设施项目55个。二是推进了汀祖镇“四化同步”示范镇试点工作。投资4.5亿元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新建通村公路200公里。投资5.25亿元实施国土整治23.5万亩。三是推进了农村新社区建设扩点强面,建成初具规模的农村新社区76个,打造了长港线、葛湖线、燕矶至杨叶、蒲团至庙岭等四条“一线串珠”的新社区示范带。
4、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实现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四突破”。近年来,我市农村产权制度不断改革,一是对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土地经营权的“五权”权属确权进行颁证。二是深化改革“五权”到“八权”。即林地经营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水利设施使用权。三是规范了建设用地指标、迁村腾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开展城乡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交易。四是成立了鄂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加快了“武汉8+1城市圈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对接,建立了交易价值评估、风险补偿规则和平台。
统计显示,一是农村房屋所有权。2013年农村房屋产权颁证1.49万栋,完成房屋颁证6.47%;农村房屋产权交易面积为0.16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06万元;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贷款面积1663万平方米,贷款金额430万元。二是宅基地使用权颁证任务21.34万宗,宅基地面积为44803亩,完成宅基地颁证4.88%;三是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颁证完成了98.11%;确权面积为119338公顷;四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完成100%;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土地面积53.06亩,交易金额达850.83万元。五是承包土地经营确权。承包经营耕地确权颁证完成100%,确权颁证面积为51.39万亩;土地流转面积16.15万亩,流转收入为4496万元。六是林地经营使用权权。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完成100%,确权颁证面积为40.42万亩;林地产权交易面积为13.58万亩,交易金额达2115.9万元;林地抵押贷款面积为1.7044万亩,抵押贷款金额为3905万元;七是水域滩涂养殖权。水域滩涂养殖确权颁证完成33.97%,确权颁证面积为16.84万亩;水域滩涂产权抵押贷款养殖面积为1220亩,抵押贷款金额90万元。八是水利设施使用权。水利设施有5148处,完成确权76处。“两指标”即建设用地挂钩交易指标面积为1321.24亩,交易金额达21137.42万元。实施迁村腾地交易指标面积达到616.45亩。
三、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1、农业种植效益偏低,对秋冬播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尽管国家加大了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但部分农资价格上涨较快,劳动力成本持续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成本明显上升,加上油菜、小麦等秋冬播作物生长周期长,种植比较效益偏低,农民种植积极性难以调动,部分农户对秋冬作物疏于管理,既影响秋冬播作物种满种足的要求和秋冬播覆盖率,又不利于作物产量与品质的提高。
2、积极争取涉农贷款项目资金发放,总量仍然偏小。涉农贷款占比重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明显不相匹配。调查发现,2008-2013年,鄂州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呈逐年增长态势,平均以17.62%的幅度递增,而与此同时,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业贷款占鄂州市贷款总额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据统计,2008-2013年,鄂州市涉农贷款占同期鄂州市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32%、23.79%、22.45%、26.51%、23.62%和16.86%。显然,涉农贷款投入的走低与鄂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持续攀升明显不相称。鄂州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绝对数额和相对数额较小,鄂州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仍然不足。
3、龙头企业科技水平较低,研发投入低。从产品结构看,鄂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许多还停留在种植、养殖“第一车间”,初加工的产品比较多,深加工、精加工的比较少,有的甚至是出售原始初级产品。鄂州8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半以上是出售初加工的产品,进行一次增值,二次增值的很少,多次增值的几乎没有,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科技含量不高,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低。鄂州水产品加工以传统的腌熏制品、冷冻产品为主,粮油加工停留在“磨”、“碾”、“搓”的初级加工阶段,蔬菜加工主要是卖半成品、禽蛋多是粗加工,鄂州加工的农产品大多没按标准化生产,致使产品附加值和利润低,市场竞争力弱。鄂州的水产品、双低油菜、优质稻、畜禽等产品产量都较高,但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加工企业较少。
4、农村产权改革不完善,影响改革效能的发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本质是“还权赋能”从我市改革的情况看,“还权”还未到位,“赋能”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一是农民主体地位不明确。一些农民或因为流转费用低而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宁可抛荒,而更多的农民则害怕土地一旦流转则失去了一个农民的根,失去了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谋生工具。大多数农民处于“被改革、被办证”的状态;二是确权颁证进展不平衡。我市农村产权需要确权登记发证有11类,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确权不彻底、评估不全面、颁证率不高等问题;三是农村产权流转不顺畅,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除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交易相对规范外,现有的土地交易市场、房屋交易市场也没有对农村产权交易开放,农村产权交易大多是私下交易,主要是部门各自为政,相互配合不尽人意,死守条条框框,没有形成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合力,同时使农交所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四是相关政策出台不完善。我市缺乏农村产权流转、抵押融资等方面配套改革的政策文件,当遇到法律、政策法规未作明令禁止的领域进行改革探索较少,进而阻碍和延缓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四、2014年农业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
从当前农业的各项政策因素和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动及农民外出务工的情况看,如果不发生大的自然灾害,2014年鄂州市农业生产将继续保持较高速度的稳定增长态势。
1、农产品综合价格将持续平稳增长。从近两年国家对物价特别是农产品价格的调控政策、决心和效果看,2011、2013年农产品综合价格指数的涨幅明显回落,因此,2014年农产品价格出现较快增长的可能性不大。如:生猪价格作为我市农产品综合价格上涨的重要推手,在经历了一年的低位徘徊后逐步恢复理性价位,短缺内继续上涨的可能性很小,预计2014年农产品综合价格指数涨幅将持续平稳增长的态势。
2、粮食生产将保持稳定发展。在国家鼓励粮食生产的各项惠农政策的推动下,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从当前秋冬播情况看,粮食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0.55万亩,增长4.6%。种植面积扩大,只要气候正常,鄂州粮食生产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3、畜牧业生产将保持较快发展。一是国家和市对生猪生产扶持的继续实施将使规模养殖成为畜牧增长的主导;二是在大丰、盛丰渔业等大集团的龙头带动作用将进一步显现;三是2013年新建的一批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将在2014年投产盈利。2014年畜牧业将保持较快发展态势。
4、渔业生产将保持快速增长。2013年我市被命名为武昌鱼标准化养殖示范市,坚持以水产大县和板块基地为载体的规模渔业日益壮大、以鱼池改造为抓手,养殖面积比上年增长2.6%,扩大精养鱼池面积和名、特、优水产品养殖,结合当前较好的市场行情,2014 年渔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综上所述,总体目标是:2014年农业总产值完成150亿元,增长9%;农业增加值完成83亿元,增长6%;粮食产量达到36.5万吨,增长3%;生猪出栏126万头,增长5%;水产品产量达到45.8万吨,增长7%。具体措施如下:
1、拓宽财政支农内涵,创新财政支农方式。一是设立耕地保护基金。以经济利益补和契约式管理的手段来实现耕地保护的新机制,确保在耕地流转的情况下保持耕地用途不变。二是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由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用于贷款补贴、融资担保、收购抵押资产,为农村产权流转融资风险提供担保。三是发挥农业发展投资公司重要平台作用。吸引和聚集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引导农民盘好资产,直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农业投资公司进行农业开发。
2、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农业发展最突出的制约。必须要摆脱“靠天吃饭、出力挣钱”的困境,当务之急是抓好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三项重点建设。要以水源工程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配套设施维护;要以粮油增产行动为依托,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开发平整和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提高耕地复种指数、扩大双季稻面积,积极发展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扩大保护性耕地示范推广区;加快完善“三农”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等措施,确保明年粮食稳定增产。
3、加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力度。突破区域规划,注重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建设,把整理好的土地包括基础设施配套完整后交给龙头企业,促进同类产业集聚和整合,实行集群式发展。当前,鄂州在搞好现有园区建设的同时,可充分利用鄂州“武昌鱼”中国驰名商标这块金字招牌和梁子湖渔港“一港两岸”加工企业集中、水产品市场繁荣的有利条件,依托市武昌鱼协会或重点龙头企业对现有水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整合招商,力争尽快进入省级龙头企业序列,尽快谋划建成“中三角渔谷”。
4、提升产业化经营竞争力,为农业跨越发展提供动力。一是着力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二是着力依托农技推广部门、村级支部、农产品加工企业、能人大户加快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让更多农民进入到农产品加工增值链条。三是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农业板块。继续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建立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板块基地,增强农业的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5、加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加快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力度的同时,要依靠制度的创新,严守耕地红线,一方面鄂州市可以继续实施土地流转制度,走市场化的路子,继续鼓励农民将不种的土地继续合理地流转,减少土地抛荒、闲置,将抛荒或利用率不高的土地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另一方面要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相结合,继续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路子,发展农业的规模经营,使土地相对集中,才能更好地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6、加强监督管理,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机构。建议市政府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指导全市的改革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未作明令禁止的领域进行研究探索,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种类,制定资产资源评估方法及标准、交易规则和程序、产权抵押融资办法,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行为、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性、交易所的制度执行情况、一站式服务窗口的运行情况、交易市场秩序等进行监管,并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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