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日期:2017-03-06 语音:播放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鄂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1-3830212。
一、概述
2016年,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条例》要求努力抓好各项工作,保证了《条例》在单位的顺利实施;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耐心接受群众咨询,及时受理和答复群众信息公开申请,使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推进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强化了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通过实施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的督导,有效增加信息公开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和检查,增强监督力度,提高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责任意识,及时查找工作不足,切实改进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深入。
(三)改进工作手段,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贴近工作实际,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今年,市民宗局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效能,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增加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和高效。同时,进一步利用省民宗委门户网、市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平台、信息简报、宣传栏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切实为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业务工作类信息7条;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等其它类信息21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0条。
(二)公开形式
1、公文和简报。通过正式文件、每日快讯、政务信息、统战信息、民宗信息等方式公开与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以及工作动态有关的信息。
2、单位网站。通过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对有关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
3、公共查阅点。在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民族宗教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民宗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没有收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市民宗局共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咨询59次,其中办公室接待30次,咨询电话接听29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市民宗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泄露国家秘密和侵犯第三方权益的事件发生。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6年市民宗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信息不充分、更新信息不及时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科学归纳公开目录,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使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和规范。
二是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依据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体系,对公开目录、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及受理过程、处理结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建立评分标准、评议制度和检查机制,考评和监督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促进信息公开及时度和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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