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现将鄂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科的业务指导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强素质"的指导思想,强化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意识,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应该公开的信息,推动了企业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一)健全组织,措施更加有力。调整市局(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和岗位职责。信息公开人员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确定各类公开工作信息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和公开形式,及时收集信息并通过相关载体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二)建立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我局(公司)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内容、方式,按照"做没做、什么时间做、做得怎样"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益管理,修订完善多项制度,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工作督办,初步形成问题导向原则、创新处理,完善考核方式、创新考核评价,强化痕迹管理、创新持续改进"三项机制",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拓展范围,内容更加齐全。我局(公司)结合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两项工作"(即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投资、宣传促销,简称"两项工作")专栏,投资5万元构建"两项工作"网上运行系统,编发《鄂州烟草》手机版,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将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处罚标准、执法时限、执法处理结果等执法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固定对外公开的部分有单位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审批项目、审批依据、执法项目、卷烟品牌、服务承诺等事项;工作动态涉及卷烟营销、专卖市场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企业文化建设、人事管理、工程投资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结果等相关内容。
(四)问题导向,工作持续改进。我局(公司)以问题为导向,做好三个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一是依托烟草客户投诉中心,启用全市统一免费客户投诉专线,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面向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征集对烟草专卖局(公司)在专卖管理、经营作风、服务品质、卷烟配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开展专卖人员"文明规范执法"自查自纠活动,依法办理属本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完成接收申请材料、现场咨询答复、办理结果通知送达以及政务信息报送等工作事项,高质量完成行政管理相对人委托的相关事务。三是对外公布专卖举报电话(12313)和卷烟营销投诉电话(5911888),加强了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和社会参与卷烟营销、烟草打假打私工作的社会监督和管理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公司)主动公开信息数986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5条,在《鄂州烟草》手机版登载工作信息291条,《鄂州政务》、《每日电讯》用稿37篇,行业网站发布信息197条,局域网上发布信息332条,电子屏等其他媒介发布信息114条。在所有发布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14%;人事管理类信息2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54%;通知公告类信息22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2.41%;业务类信息7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7.91%;工作动态类信息59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60.34%;互动交流类信息3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66 %。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公司)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或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通过设立专卖举报电话(12313)和卷烟营销投诉电话(5911888),以及开展消费者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对卷烟零售客户、卷烟消费者和社会市民提出的问题随时进行受理和处理,全年共接受咨询、投诉357次,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全部予以了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公司)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领导、管理制度及人员配备上得到了进一步夯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需要公开的信息存在报送不及时的现象,部分文件在形成过程中,对公开和保密的界定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量化水平不高,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2016年总体的工作思路:在开展专卖管理、内部监管、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优化组织结构与工作流程,实现管理创新,多方位地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与服务。工作重点是:
(一)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保密、程序审查关,促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
(三)加强工作考核,提高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快办公自动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局(公司)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公开,使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