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和鄂州市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委、办、局的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一、概述
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鄂州市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持续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夯实基础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上半年分别印发了《2018年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9月份印发了《鄂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案》,结合鄂州实际起草了《鄂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鄂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并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目前已报送市领导审定。截止2018年12月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和印发了工作规范4件。
(二)开展了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建设情况调研工作。2018年元月初,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在全球信息化发展的浪潮中,如何加快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步伐,提升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联合于三月上旬深入梁子湖区、葛店经济开发区、市招商局、市机场建设指挥部等单位,查看各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情况,听取被调研单位对政府网站建设、集中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和面临的困难,挖掘各单位的特色工作和亮点,为加快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建设步伐,为建设有鄂州特色的政府网站提供思路借鉴和决策依据。调研的方式主要采取座谈会、访谈、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完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三)通过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实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的工作,2018年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均根据部门职责,参照国家相关部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编制发布了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本目录涵盖了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责任单位等信息,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各区、开发区和街道办也部署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充分体现了“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医疗卫生健康、住房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开事项目录,通过本部门网站与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步发布。市政府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级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实现了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做好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图解解读等工作,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了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对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全程跟进。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第一时间对外公开,使政策执行阳光透明。根据《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涉及保密和敏感信息外,市直各承办单位原则上都公开答复全文。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鄂州、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有关部门在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时,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在线访谈、撰写解读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问题,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了误解误读。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方面,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都按职责做好有关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精神,发改、城乡建设、房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适时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结合实际选取了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精神,发改、城乡建设、房地产、国土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精神,扶贫、民政、教育、卫计、环保、安监、食药监、文体等部门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教育、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做好食品安全、城乡住房保障、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厕所革命、精准灭荒、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公共文化体育建设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四是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开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开办了财政公开专项栏目,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五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均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四)围绕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进服务公开。我市成立了该项工作推进落实专班,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已完成了市、区(三个行政区)两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的编制工作,配置了业务办理系统,实现了省、市、区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为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化,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服务惠民的能力,从全局和根本上解决“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我市以公安部门硬件设施、技术环境、专业力量为依托,构建了市大数据中心,把我市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所需的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融入其中,逐步完善了“一网络、一中心、一平台、一门户”,构建全覆盖、一体化的资源整合共享格局,实现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的“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以鄂州大数据中心为载体,统筹支撑我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通过建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数据库,实现社会基础数据和重点应用领域数据的共享应用,满足对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支撑的需求,为全社会无偿提供公共性、定制化的政务信息查询服务。目前我市已初步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实现全市网上政务信息和服务一站式汇聚,按照群众和企业办事上“一张网”,进“一个门”,以“统一门户、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支付、统一评价”的原则,构建的标准化行政权力运行等应用系统,有效破解了各部门业务割裂、信息、服务碎片化的局面,基本实现“六办三少”(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集中办、自助办、就近办,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少花钱、少操心)的工作目标。
(五)围绕建设新载体,深化政民互动。近年来,市政府加快了鄂州政务新媒体的建设步伐,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政务公开信息化的重要载体。市政府坚持质量优先、管理先行,打造权威发布、反应灵敏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逐步形成了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布局。鄂州政府网微信订阅号每日(双休除外)发送微信一期,较2017年知晓率提高20%,参与人数增加25%,点击量超过10万次。持续加强“长江云·云上鄂州”移动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云上鄂州”政务板块由“部门、民声”两部分组成,重点为市民朋友提供政策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宣传政策主张,倾听群众心声,引导社会舆论,解决合理诉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上鄂州”已经拥有手机客户端用户4.1万,日均活跃用户达到5000多人次,提供各类在线政务、民生服务项目30余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84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932条;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199条。市长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和拨打协调回访电话3.14万余次;市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890件;人民网市长留言板共受理网民留言119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政府公报编辑出版85期,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在公共查阅点免费发放各类资料近10万余份;举办在线访谈1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等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服务对象3.3万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872次,当面咨询接待3818次,网上咨询4571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20期,发布政务信息3650条,政务微博不仅发布鄂州本地政务信息,还发布国务院、湖北省政务信息2549条。
(二)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围绕深化改革、民生改善、市场监管、重大决策、政务服务、社会关注等领域的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的常态化、立体化,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面公开工作。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协调推进2018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点落实,建立了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督办和考核台账,公开73项重点改革事项,细化聚焦到全市65家责任单位的承办科室、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推进年度目标工作责任落实。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湖北政务“一张网”为契机,做好“四办”清单公开。公开事项1039项,其中“马上办”245项,“网上办”773项,“一次办”812项。围绕年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开设专栏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信用鄂州”等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出台《鄂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涉及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和竣工有关信息等必须公开的8类信息,同时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集中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信息公开。截止2018年12月20日,全市各部门及各区(开发区、新区)运用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审批事项总数2043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5 件,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受理了19件,答复率100%。申请公开的形式以信函或网络申请为主;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环境保护等信息为主。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按照规范性、及时性要求,办理答复均以申请人所要求的方式进行。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通过省、市复议机关依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细致的审查,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加强了对 行政机关的监督,保障了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8年全市行政复议数量为76件,依法纠错16件;申请行政诉讼154件,依法纠错8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上级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应公开和不予公开、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界限不够明确,对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紧密联系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单位没有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以及信息传递报送机制还不够畅通,导致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如市民对网上政务公开栏目了解不够;农村基层乡镇的干部和群众对政府公开信息了解的不多。四是对各单位政府网站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各种问题还时有发生。
七、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2019年我市信息公开工作将在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工作流程,继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H条例H》和《鄂州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完善信息报送、传递、审核、发布机制,及时公开发布、更新信息和回复群众咨询、投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做到及时、准确、便民。
(二)统筹规划,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网站服务水平,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建立信息查找快速通道,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进一步强化网站面向公民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
(三)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台账,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政策的落实。通过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着力公开能够满足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的信息,同时在保障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信息资源,释放数据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提高信息的实用价值。
(四)强化考核评估,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的评价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过程控制和监督,通过网上监察、专项检查和常规性工作报备等措施,督促、保障相关工作有效落实,深入推进。优化考核评估指标,进一步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络互动等各个方面纳入考核范畴,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附件: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元月30日
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617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2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86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56841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93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4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5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62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6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8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8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2799 |
其中: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 |
件 |
890 |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 |
条 |
119 |
网上调查数 |
次 |
175 |
民意征集数 |
次 |
189 |
热线电话接通数 |
通 |
3142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6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99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7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6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6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6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1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5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7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4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5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8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98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56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8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4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56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0 |
单位负责人:刘辉 审核人:刘军 填报人:刘剑锋
联系电话:0711—3830202 填表日期:2019年元月30日
备注: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是指回复办理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领导信箱群众来信的件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是指公开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的条数,政府部门可不填报此项。网上调查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举办的网上调查次数。民意征集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征集民众意见建议的次数。热线电话接通数,是指接通应答已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人民群众来电咨询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