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城区凤凰路2166012室;邮编:436099;电话传真:027-60896800;电子邮箱:ezmzj389680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民政领域政策发布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提高公民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参与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民政工作和群众关切,丰富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共公开629信息,办理行政许可8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4件。其中工作动态426条、财政信息34条、建议提案10条,其他16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我局收到自然人提交依申请公开2件,已答复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安全。一是加强信息管理,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及时公开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设有政策文件、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公共事业建设、统计信息等专栏,对我局相关信息予以主动公开。7月,新开设“鄂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展现民政工作,推送群众关注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质开展,我局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同时做好对网站信息的巡检和实时监测,督促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制定政策措施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规范,存在应征求未征求情况,二是专栏信息内容更新及时性不够。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履行民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做好更新提示工作,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主办、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按时答复并公开。

 

  鄂州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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