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临空大健康产业发展趋势,扩大医疗及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初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建立1个区域性中医治未病服务中心、1个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和1个中医服务与养老相结合的“医养结合”示范点。
打造临空健康服务业新体系,依托葛店“中国药谷”品牌优势,重点发展精准诊疗、疾病早期发现以及易感人群的早期筛查、评估和疾病预防等。引进健康保健、血液制品、疫苗、干细胞提取生物技术、高端医学检验检测设备生产等项目,以及国际高端医疗机构,重点发展器官组织移植储备、生物医药研发、生物制剂、检验检测试剂为主的医疗健康服务业,谋划打造中部国际医学中心。积极推进智慧健康服务,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区域健康大数据中心,加快建设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发展个性化、智慧化的远程健康管理和移动健康服务。加快开发全方位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终端设备,研发数字医疗系统,研制保健康复产品。大力发展健康咨询服务业,围绕健康信息管理、健康体检、健康干预、慢性病管理等健康咨询服务,构建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医疗服务下基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妇幼健康检测、母婴照料、疾病康复等机构科学发展,满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需要。
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完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对老旧小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深化社区互助式养老,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积极申报全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制定实施居家养老对象经费补贴制度。到2025年,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主体作用显现、设施数量充足、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区域一体的“鄂州养老模式”。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打造“一刻钟”托育服务圈。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五)家政服务业
1.发展目标。
加快补齐短板,开展质量提升、服务升级、品牌培育行动,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政服务市场,实现家政服务供给与需求平衡,建成惠及城乡居民的家政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发展水平。
2.发展重点。
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探索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推动家政进社区,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家政龙头企业,打造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建设家政服务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推动家政服务业与智慧社区、养老托育等融合发展,重点建设鄂州市智慧社区平台。
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发展。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与认证,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节机制。推进家政服务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建立“市域+社区+乡镇”家政服务平台,引导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人员网络化认证,菜单式标准化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平台化发展。实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管理人才专项培训计划,开展“巾帼家政服务员专项培训工程”,持续举办组织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做大做强一批家政服务企业。
六、聚焦服务业创新发展,推进新业态新模式突破性发展
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助推产业提升、绿色发展和消费升级。
(一)促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1.大力发展“互联网+服务业”。
以数据为核心推进“互联网+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大数据作为“互联网+服务业”关键生产要素的作用,深入实施“互联网+生产服务”高端化工程、“互联网+流通服务”高效化工程、“互联网+生活服务”高品质化工程、“互联网+新兴服务”规模化工程,推动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加快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研发设计、人力资源服务、商务服务等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智能设计、直播推广、科技金融、在线医疗等新业态。建立健全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服务业数字化采集集成体系、互联网大数据安全体系等三大支撑体系,加速传统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转型。鄂城区加速推动“产业上云、数据赋能”行动,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的数字化生态体系。
2.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
推动互联网与智能产品应用服务深度融合,以智能手机、家电、新型终端等为重点,丰富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服务内容及形态。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智慧共享新型数字生活。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人工智能诊疗、智能居家养老、智慧出行、沉浸式文旅体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智能服务体系。优化线上经济发展生态,大力发展新零售、在线消费、无接触配送、远程医疗、在线教育、一站式出行、在线办公、智慧广电等新业态,实施无人仓建设等物流智能化改造行动,支持网络直播、电竞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打造一批网络知名IP,形成一批线上经济知名品牌。
3.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鼓励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购药、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促进线上直播等服务新方式规范健康发展,培育一批示范直播项目。支持发展一批国家级共享经济示范平台,鼓励制造业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法人主体生产资料共享。引导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开放资源,鼓励以区域、行业、园区为整体,支持具有产业链、供应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打造产业共享平台,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实现产业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二)促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
1.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
围绕“稳链、强链、补链”,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以葛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载体,系统构建信息、营销、售后等个性化服务体系,柔性制造、智慧工厂等智能化生产体系,电子商务、金融、物流等社会化协同体系。依托临空经济区和葛店经开区,加快发展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生产共享平台、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衍生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现代供应链、融资租赁、工业旅游等新业态模式,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服务支撑平台,打造一批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集群,构建全产业链区域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两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并给予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支持工业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航空货运大数据处理中心和应用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产业化应用,培育和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完善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重点支持宝武集团鄂钢公司等重点骨干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
2.推进制造服务业提档升级。
大力推广定制化、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模式。开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及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重点设计突破工程,探索建立以创新为核心的设计赋能机制,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探索实施制造业供应链竞争力提升工程,逐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服务配套体系,提升制造业供应链核心环节竞争力,提高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全过程供应链管理水平。以服装、家居为重点,发展规模化个性化定制。以智能手机、家电、新型终端等为重点,发展“产品+内容+生态”全链式智能生态服务。以医学影像、远程诊疗等高端医疗设备及可穿戴医疗设备等为重点,开展健康管理、运动向导、精准照护等增值服务。加快原材料企业向产品和专业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推动钢铁、水泥等企业发展废弃物协同处置、资源循环利用、污水处理、热力供应等服务。以汽车、家电、消费电子等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废旧产品回收拆解体系,促进消费更新。
3.推进服务业企业向制造领域拓展。
鼓励大型服务企业(平台)利用信息技术、自有品牌、营销渠道、创意设计等优势,以产需互动为导向,向制造环节拓展业务范围,实现服务产品化。推动以服务为主导的反向制造、反向整合,打造柔性化制造、智慧工厂等智能化生产体系,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新型云制造服务,实现服务产品化。
(三)推进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围绕乡村振兴,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引导农业生产向生产、服务一体化转型,推动农业“接二连三”。
1.大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
推进为农服务“两中心一站”(区有运营中心、乡有服务中心、村有服务站)网络建设工程,推进托管服务“六统一”(统一供种、育秧、机插、供肥、机防、收储)综合服务扩面提质工程,为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菜单式”托管服务。鼓励各类服务主体建设运营覆盖娱乐、健康、教育、养老、体育等领域的服务平台,为乡村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生活服务。支持华容区继续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探索“电子商务+旅游+扶贫+农产品”的发展模式,建设区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分中心,完善镇级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雁阵”,推广“公司+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组织”模式,重点打造以涂家垴镇白龙蓝莓园、台湾杏福生态园为主的联合企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体作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拓展乡村特色产业,提升人文价值,更多融入科技、人文元素,发展创意农业等。
2.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快健全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和销地营销体系,大力推进冷链物流发展,探索实施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加快建设一批供销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带动农产品跨季节均衡销售,丰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重点推进蟠龙农产品贸易市场、博恒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提档升级,支持涉农物流园区开发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全面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工业品下乡入村、农产品进城入市的双向流通网络,建设区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分中心,完善镇级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探索“电子商务+旅游+扶贫+农产品”的发展模式,培育农村电商供应链、促进产销对接,引导农产品生鲜直销、网络销售、连锁配送等新业态发展。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着力打造富有鄂州地域特色的农产品电商品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发展“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中央厨房+快餐门店”“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新型业态。推动特色和品牌农产品产地建仓、全网销售,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模式。
3.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业。
打造优质乡村旅游景区。推进以台湾农创园、峒山循环农业示范园、四峰山旅游综合体、前海湖渔猎主题农业公园、千秀谷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景区建设。支持台湾农创园积极打造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构建乡村旅游发展轴线。依托全市丰富的名镇名村和现代特色种养业,打造以涂家垴镇为重点的环梁子湖绿道南线、桃花山-东方山-四峰山-白雉山段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轴线、段店镇江滩油菜花海至葛店武城古村落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轴线、沼山至龙山段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轴线、梧桐湖新区至沼山森林公园村湾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轴线共五条乡村旅游发展轴线,形成区域乡村旅游新标杆。大力发展乡村民俗游。以乡村民俗游为主题,打造牌子锣、旱龙舟、花灯、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文化旅游项目。大力发展精品民宿。依托梁子湖南岸乡村民宿发展基础,打造民宿群落。鼓励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整理、收储具有保留利用价值的传统民居和闲置农房等手段盘活乡村闲置土地和房屋,支持发展乡村民宿经济。加大乡村旅游品牌建设。打造三国风、乡愁地、乡村季等旅游板块,做大乡行、乡味、乡音、乡居等“乡愁四韵”旅游品牌。到2025年,力争创建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1-2家、湖北省旅游名村4个。

(四)促进节能环保服务加快发展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探索建立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服务综合运营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鼓励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鄂城钢铁公司等开展节能低碳认证、碳审计核查、自愿减排咨询、碳排放权交易咨询等服务。推进环保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规划编制等服务发展,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等新型环保服务业。
七、聚焦改革开放深化发展,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
聚焦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深化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加大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破解服务业发展堵点问题,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提升竞争力。
(一)优化服务业营商环境
1.深化服务业“放管服”改革。
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类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精简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行政服务中心能级,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实现“一窗受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商事登记效率,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全面汇集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评价信息,建立差评办件反馈、整改、监督和复核、追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2.构建现代监管体系。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质量监控、消费维权、税收征管等方面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推进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健全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惩戒机制,完善服务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大力宣传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用良好的服务业企业,优先给予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和信贷支持,健全完善行政、市场、社会综合性信用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构建诚信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3.强化服务业发展人才支撑。
建立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库,将重点服务业企业法人代表、高层管理人员纳入清单,予以重点培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实施本地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训计划,打造一支视野开拓、敢于创新、业务精湛的服务业人才队伍。支持建立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基地,探索建立网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全完善租售并举的人才住房制度体系,多渠道、多方式满足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吸引高端服务业人才在鄂州建功立业、安居乐业。
(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促进市场主体竞相发展。
有效推进国家、省、市级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加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奖励力度。清理取消影响服务业发展的限制性、障碍性、歧视性政策,最大限度为服务业发展“松绑”。鼓励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联合等方式整合资源,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力度。反对地方保护,防止和惩处各类违法实施优惠政策的行为,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加快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部门市场化领域的开放进程,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物业等服务业领域。
2.加大服务业重点企业引育力度。
加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为服务业发展增添新动能。鼓励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联合等方式整合资源,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加大行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促进服务业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以促进“两业融合”为牵引,重点围绕现代物流、商贸服务、检验检测、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活跃、竞争力强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形成服务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
3.深化重点领域事业单位改革。
指导公办医疗、公证、养老等机构全面落实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全市医疗资源,按照网格化布局思路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市、区医联体建设,抓好医联体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开展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改革,促进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
1.强化服务业质量提升。
深入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服务质量自我评估和公开承诺制度,开展第三方认证。支持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售后服务和服务质量监测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公共检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加快构建模型统一、方法一致、结果可比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督促引导社会各方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管协同处置机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重大服务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
2.强化服务标准化水平。
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深入开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设施管理等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行动,树立一批服务业行业标杆,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服务业整体质量。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
3.强化服务业品牌提升。
集中资源要素打造鄂州服务业的本土优质品牌,积极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企业争创“中华老字号”“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湖北省服务业重点品牌”等,重点培育住宿餐饮、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商务服务等服务业品牌,支持湖北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点品牌企业开展品牌提升工程,创建一批有良好口碑的高价值服务业鄂州品牌。引导服务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健全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品牌认可度和品牌价值,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4.强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引导企业尊重、管理、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企业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等创新的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进一步保护创新创业积极性。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完善政企合作、社会监管、协同保护等措施,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渠道,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和服务业企业遭遇市场准入不公问题直接投诉和协调处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机制。
(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1.全面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
抢抓“一带一路”建设、RCEP、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湖北自贸区扩容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推进服务领域双向开放,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加快构筑开放、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增强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在跨境电商通关、保税、结算等方面的功能,提高枢纽支撑电子商务物流一体化服务的能力。强化鄂州花湖机场开放功能,推动机场、枢纽、口岸、保税、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空中丝绸之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链接。推动鄂州花湖机场片区、三江港片区、葛店片区纳入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构建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体系。积极申报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拓展开放平台优势。推动武鄂综保区互利合作,加强双方在跨境电商、保税物流等领域的协作,建立武汉经开区综保区与我市临空经济区综保区协同合作机制。推动三江港一类口岸通过国家验收。强化口岸功能,加快机场口岸和三江港口岸规划建设,争取设立水果、冰鲜水产品、药品、植物种苗等全品类功能口岸。
2.深化服务业领域经贸合作。
围绕关键短板和战略需求,支持服务企业以跨国并购、绿地投资、联合投资等方式,高效配置全球人才、技术、品牌等核心资源。积极扩大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生产基地和地区总部,支持外资金融保险担保等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内外大型货代、快递、冷链和电商等物流企业的业务、资本合作。鼓励技术服务“走出去”,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建设营运一体化模式,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拓展市场,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协同走出去。鼓励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营销中心和经贸合作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海进口博览会,做好展览展示及服务贸易项目推介、企业对接洽谈工作。试点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向投资促进公共服务平台。
八、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统筹疫情防控和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配套机制,加大项目谋划和引进力度,完善服务业统计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发改统筹、部门联动、地方落实”的服务业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开展指导、监督、评价、考核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抓好各自领域行业发展。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要加强属地管理协调,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服务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巩固亲清政商关系,提高社会各界对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市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服务、协调和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政策配套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地方政策配套。全面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扩大多元化多层次服务供给。支持从制造企业剥离的制造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项目为依托,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用好鄂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鄂州市扶持优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等各项资金,奖励入库服务业企业,优选培育推广服务业品牌,支持服务业改革试点区和示范区、产业园及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三)突出项目支撑
坚持“项目为王”工作方针,突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目标,建立动态管理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储备库,争取一批带动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布局。加强项目推进和实施,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用足用好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支持政策。加强项目管理和服务,依托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三库”管理平台,及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加强跟踪服务。
(四)优化统计监测
进一步完善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测,优化完善服务业相关重点领域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指标体系,提高服务业统计的全面性、精确性和及时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服务业相关重点领域发展态势的监测分析,发挥统计数据对产业发展的指导作用。
(五)落实执行评估
做好本规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与鄂州市总体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总体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互相协调、建设时序等方面科学有序。同时,加强与武汉城市圈的规划衔接,推进区域联动发展及合作共赢。按照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将服务业相关指标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规划执行效果。依法依规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决策后评估和中期评估工作,并视评估情况,进行动态修订调整。
(六)强化安全保障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安全与发展,为服务业发展做好安全保障。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全完善立体型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机制和局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预防预警和处置机制,防范金融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平台和机制建设。积极稳妥做好房地产和金融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