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科医院在校园变相打广告 市市场监管局处罚款1万元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4-11-16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沈春林)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某眼科医院在我市某高中变相发布广告。

  经查,当事人对该校学生进行视力筛查时,在教学楼前安装内容为“志存高远 视不可挡——鄂州某眼科医院”以及“鄂州某眼科祝各位考生鱼跃龙门金榜题名”的灯箱广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万元。

  校园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空间,禁止商业广告进入校园是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底线。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广告的监管力度,为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环境保驾护航,守护学校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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