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全市流通领域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样情况
本次抽样产品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抽样范围为全市实际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的3家单位,共抽查样品3批次。
二、检测情况
本次抽查依据《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标准的要求,重点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产品的组分、铜片腐蚀(40℃,1h)、残留物、游离水、蒸汽压、总硫含量、硫化氢、二甲醚等项目进行了检测,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
三、抽查提示
全市燃气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燃气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和批次,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效能,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2025年鄂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名单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