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专题询问

助力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9-08-29 语音:播放

  年初,根据市委重要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专题询问作为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议题。3月11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5月份以来,市人大各调研组深入全市各地,了解营商环境实际情况,细致、全面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认真查找相关部门(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充分听取企业的呼声和诉求,收集整理问题、建议500多条,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反馈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办协调,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8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对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和湖泊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人防办、城管委、市政府研究室、地方金融局、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商服务中心、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人行鄂州中支、银保监分局、税务局、鄂州海关、市水务集团、供电公司、安泰天然气公司等35家应询单位开展专题询问。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企业关注 回应社会关切

市政府积极破解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难题

  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聚焦企业关注、回应社会关切,在理顺体制机制、做好顶层设计、优化政务服务、改进干部作风、破解企业反映难题诉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批配套规章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边界,整改了一系列人大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问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坚持高位推进 统一思想抓落实

  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三城一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大事要事,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的市场空间。”作为落实市委要求的政治任务,5月10日,市委书记王立同志在全市营商环境动员大会提出“狠抓任务落实,打造创业投资便捷、行政效率高效、服务管理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宜居城市”的工作要求,市政府于5月13日出台了《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召开研判会,分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难点,努力加以解决。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4月19日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6月18日、7月4日两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事项。作为调研的重要课题,市长刘海军同志于7月18日亲自带队,深入市政务服务大厅调研,督导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也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了很多工作。

  坚持创新协调 部门联动抓执行

  市政府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健全协调机制。成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办考核。领导小组下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分别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完善责任机制。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将18项内容(87项具体事项)对应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责任科室日常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全市108家单位在《鄂州日报》上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千名干部进千企、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聘请特约监督员,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和问卷调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定期组织企业进行座谈和开展走访活动,听取、征集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融媒体等新技术,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提高企业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知晓度。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发力抓整改

  市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一季度营商环境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开展系列银企对接签约活动,解决了91家企业160.3亿元融资需求。打通贷款审批、专营服务、产品创新渠道,强化指标、监管、银行内部考核。在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环节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导办服务,增加自助服务窗口及办事设备,企业开办时间已由过去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在推动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方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已于7月份正式入驻市民中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专业服务大厅及便民服务中心实行“5+X”工作模式,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打造“88政务”。在推动银行开户与企业设立登记同步申请、并联审批方面,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企业开户时间由原来的4个工作日压缩至30分钟,新账户银行业务由3个工作日变为当下办理。在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方面,汇集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214万条,推进天然气、房地产、盐业、能源等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认定红黑名单1205个,联合惩戒案例239起。在加强简政放权信息公开方面,全面公示公开政策文件及高频事项,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可网办率分别达到88.1%、86.7%以上,进驻市民中心窗口单位32家,政务服务事项4287项,进驻率达97.6%。在解决居民办证折返跑方面,打破市区间、部门间信息孤岛,采取公务邮箱、数据库推送等方式,加强数据互通互享,大力推行电子化登记,完成市政务服务云受理平台与电子证照库的联通,在全省率先启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方面,利用网络平台,增设全程预警提示、进行网上督办、每月通报超期业务,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全城通办,新购商品房及个人房屋转移登记业务办理时间由去年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小时办结。在优化工作流程方面,精减登记流程、科学设置窗口,将收费、打证、发证整合为一个窗口,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逐步放开不动产跨区域办理权限。

  坚持举一反三 立行立改抓提升

  市政府对市人大搜集的206家企业、431项难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倾全力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一是抓好责任分工。7月17日,市政府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涉及“双千”活动的77家企业、149个难题诉求分解至市双千办,由“双千”活动涉及部门包保落实,其余129家企业、282个难题诉求由市优化办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逐一进行了分解,明确整改时间、主办单位、会办单位。二是抓好自查自纠。各主办单位第一时间组织会办单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专题研究,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与企业进行一对一对接,详细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按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除市人大交办的难题诉求外,还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短板,以及企业反映的问题136项。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融资难、招工难、征地难、园区配套不足、行政服务不到位等共性难题,一方面督促检查现有政策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学习先进市州经验,研究出台新的惠企政策;对企业的个性化诉求逐项研究,对能解决的问题争取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建立问题档案库,明确责任专人、时限解决问题,确保整改有实效;对于企业提出的与政策法规有矛盾的诉求,耐心做好沟通解释,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5日,整改阶段已服务企业274家,做到件件事项有回音,实际解决问题239项,其余问题正在细化落实之中,将按方案时间节点如期整改到位。

  坚持动真碰硬 严格督查抓问责

  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输不起的战争,高举督查问责利剑。一是加强作风问题曝光。结合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对各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市直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的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纪律不严谨、办理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在季度研判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加强督查督办。举行首轮电视问效,现场曝光6个典型案例,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震撼。截至目前,葛店开发区已在有关路段安装42盏路灯;市住建局已下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权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动不动产登记平台与政务平台对接,协调整合税务、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窗口面对面办公;梁子湖区已完成房屋拆迁和清场工作,正在督促施工方抓紧铁十线匝道建设;鄂城区加强与航宇公司沟通,同意“一揽子”解决杨叶大道BT项目结算系列问题,航宇公司正梳理提供结算清单;华容区枫树纺织科技园已于6月6日开工,正在进行园内管网及变道建设和主体工程施工;市城投公司与湖北银行进行对接,协调争取了1000万元贷款额度给鄂信钻石,贷款手续正在审批。三是加强追责问责。对涉及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严格问责,共问责12人,其中对2名正县级干部进行问责。责令一个市直部门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作风建设推进会上通报批评,责令两地区政府分别对两个部门进行严肃批评。

市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全流程

  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市委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任务,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提高保障水平。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7668件,标的额17.4亿元。

  高标站位凝聚共识 府院共进护航营商

  全市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职责使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细化23项任务措施,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全流程。推出优化营商环境5项承诺,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各界监督。

  积极回应企业诉求,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集中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10起涉营商环境重点案件,现场听取意见。对于企业要求加快审判进度、加大执行力度等4项诉求,及时向基层法院发函,跟踪督办并向企业反馈;对于案件中反映出的企业用工难、资金周转困难,积极促成相关方达成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诉求不成立的,认真做好释法解疑工作,指导企业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高度重视企业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去年以来,院长批阅企业信访件18次、接待企业来访9人次、处理问题15个,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助力优化政务环境。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审理鄂州机场征迁拆违案件51件,涉企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法定审限一半,近半数案件实现调解撤诉结案,实质性化解政企矛盾,依法维护行政信用,保障航空城建设顺利推进。审结行政协议案件9件,对于行政机关单方违约、毁约的,依法判决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监督行政机关诚实守信履行义务。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举办“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法治保障”等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选取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500余人次的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观摩交流,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助力企业健康成长

  严格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投资创业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惩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犯罪案件,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46件162人。公开审理周闯等38人、黄韩等20人、周胜文等14人涉黑案件,严厉打击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危害企业的“村霸”“行霸”“市霸”。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4544件,通过司法裁判,垒砌社会诚信基石。

  强化产权司法保护。秉持谦抑、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企物权、股权纠纷案件167件,明确权利归属和侵权责任。加大商业经营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2件。

  全力攻坚涉企执行。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为契机,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共执结企业申请执行案件649件,为企业追回债权1.05亿元,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完善机制创新举措 打造司法服务高地

  拓宽企业解纷渠道,推动构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会同市工商联召开全市商事调解组织建设现场会,全面推进商事调解工作,支持企业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纠纷,化解商事纠纷125起,取得初步成效。联合鄂州农商银行组建法银诉讼执行联合工作专班,着力破解金融债权案件执行难题。承接省级“法院+工会”试点任务,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在全市两级法院挂牌成立。

  开辟审判绿色通道。对于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商事案件5685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比法定审限缩短28天;促成调解、撤诉结案3046件,调解撤诉率高出其他案件7.16%,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积极救治困境企业。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对于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帮助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制定《执行转破产案件审查操作指引》,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每年不少于100万元的破产援助基金,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费用支持。

市检察院倾力为鄂州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17年以来,鄂州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1条”执法司法标准和省院新“鄂检十条”,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倾力为鄂州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注重整体统筹 找准优化营商环境“方向标”

  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高检院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1条”执法司法标准、省院新“鄂检十条”要求,形成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组织开展一次大走访大调研、一次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清理、一次集中性的案件回访、联系一批创新企业、建立一条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开展一系列“小专项”活动、组织一轮“以案说法企业行”活动、探索建立一套服务民营企业的新机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发放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系卡,召开服务民营企业新闻发布会,营造服务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注重职能履行 打好保护企业发展“组合拳”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放高利贷、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3年来,共批捕此类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2人、起诉128人。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组织开展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知识产权、金融风险等领域专项活动,对制假售假、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公司诈骗、强迫交易等多发易发的经济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3年来,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51人、起诉393人。

  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立足点,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水平。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服务企业生存发展。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正确把握界限,注重方式方法,在办理涉及企业案件中,自觉做到“三不”:车不进企、人不着装、事不造势,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影响。

  3年来,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主体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不批捕61件74人,不起诉85件97人,对已羁押的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7人,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经营影响。

  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加强涉及经济发展案件的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和违法冻结、扣押民营企业财产、滥用强制措施的情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撤案2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6件。

  同时,充分运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优势,通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裁判不公、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力度,共办理劳动纠纷、股权转让、建筑施工合同、股东知情权纠纷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9件,对涉企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的民事案件提起抗诉8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监管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23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

  注重主动作为 搭建联系民营企业“连心桥”

  开展了百名检察官下基层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处理建章立制、防范合同风险、劳资纠纷等具体问题80余个;与工商联及民营企业搭建了鄂州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微信群,近百名民营企业家加入,指定专人对企业家提出的问题进行释法说理、释疑解惑。密切与非公企业的沟通联系。开展了搭建平台问一问、法治宣传讲一讲、上门服务访一访活动,开展法治宣讲110余场次,两级院检察长带队上门走访企业59家;另一方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风检纪监督员与人民监督员对近3年办理的137件涉及企业重点案件进行了评查,组织召开维护企业权益座谈会15场次。

  注重健全机制 编织保障实体经济“防护网”

  建立检察官与重点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实行一对一服务,两级院检察官联系重点企业134家,设立联系点57个;建立企业诉求直通车制度,建立企业负责人检察长直接接访、案件督办及控告、申诉、举报等绿色通道,实行面对面服务,3年来,两级院检察长直接接访企业负责人131人次;建立服务企业热线制度,在两级院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布了服务电话,实行点对点服务,3年来,为企业释疑解惑300余人次,得到企业好评;建立企业定期回访制度,实行零距离服务,3年来,对办理的涉企业89起案件进行了回访。

 

  询问主体: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

  询问对象:

  市人民政府有关副市长,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和湖泊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人防办、城管委、市政府研究室、地方金融局、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商服务中心、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人行鄂州中支、银保监分局、税务局、鄂州海关、市水务集团、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专题询问会议,做好有关事项解释回答工作。

  询问内容:

  1.政务服务环境

  (1)行政审批“三办”到位情况,即“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落实情况。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情况,是否达到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以内。

  (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效情况,流程是否简便高效,是否采用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等审批方式,审批用时是否达到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时间以内。

  (4)“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不能尽快正常营业和“准入不准营”的现象。

  (5)不动产登记服务情况,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办理成本等是否达到最优水平。

  2.投资便利环境

  (1)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对外地投资者或经营者设置不平等、不公正的市场准入条件。

  (2)招商引资及项目落地情况。是否存在招商项目长时间无法落地的问题,无法落地的招商项目有哪些,影响项目落地的主要制约因素有哪些。

  (3)项目建设情况。是否存在项目只搞开工仪式,而无实质性建设问题,或因环境不优施工经常受阻,影响进度问题。

  (4)有效扩大民间投资情况。是否存在对民间投资、民营企业在产业政策、规划用地、金融信贷、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有不公平待遇,有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旋转门”“弹簧门”等问题。

  (5)中介服务情况。是否存在收取昂贵的中介服务费问题;是否存在垄断经营、联合抬价及“红顶中介”的问题。

  (6)重点工业项目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地情况。是否出台了促进工业项目早落地的“先建后验”“多评合一、统一评审”“容缺审批”的改革举措,并推行实施。

  (7)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情况。是否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时间和成本;是否积极参与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及推广运用,纵深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是否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的试点工作,培育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3.企业经营环境

  (1)减税降费落实到位情况。是否全面落实了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是否建立收费清单公示制度;是否存在审批前置乱收费问题;是否建立了高效、透明、便捷的税务服务系统和机制。

  (2)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情况。是否全面落实了国家加大对小微企业、实体企业、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的各项支持政策;是否建立和落实了“政银保”,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工作机制;是否存在对企业拒贷、惜贷、抽贷、只收不贷、贷款成本过高的问题。

  (3)落实企业创新人才和用工增加就业有关优惠政策情况。是否存在企业引进人才的落户保障、住房保障、生活服务配套、奖励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是否建立了企业用工培训和扩大就业优惠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

  4.诚信法治环境

  (1)诚信政府建设情况。是否存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社会管理等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履约、不兑现的问题;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2)落实商事案件司法保障情况。是否建立对企业治安防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售假侵权等行为;是否建立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权和合法财产权的工作机制;是否建立严格规范执法、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形成依法保障诚实守信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执行难、提高判决执行质量的问题;是否建立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安心创业的工作机制。

  (3)建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情况。是否建立商业纠纷解决平台、工作制度等;是否有效发挥仲裁机构、商会、行业协会等在商业纠纷上的调解化解作用。

  (4)规范开展市场监管情况。是否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常态化;是否存在对企业在市场监管中进行选择性执法、任性检查问题;是否建立统一联网、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避免多头、重复执法问题。

  5.公共服务环境

  (1)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情况。是否存在拒装、限装、迟装、慢装的问题;是否存在以报装费、接驳费、初装费等形式漫天要价问题;是否存在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垄断、互相串通、操纵工程建设费用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水、电、气供应价格;是否出台了报装最少工作时限和服务承诺制度。

  (2)规范政府采购的情况。是否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合同等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的制度;是否落实国家关于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鼓励的相关政策;是否建立招投标综合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及投诉处理机制。

  (3)改进服务企业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建立了包保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领导和工作专班责任制;是否在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中存在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和“站客”“看客”“说客”“过客”等问题;是否存在对企业“吃拿卡要”和刁难企业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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