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近年来,市司法局牢牢把握落实省司法厅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的工作主线,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力于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公平便利的纠纷解决机制、培育依法守规的法治文化生态,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置于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中加以谋划,贯穿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责主业中加以落实。
高起点谋划部署。定期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19年以来,我市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推动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列入 《市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鄂州市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鄂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进行任务分解,划定市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高质量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强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落实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标准,第一时间成立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工作网络,组建工作专班,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议事协调机制,局党组及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2020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7次,专题研究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鄂州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鄂州市司法局全面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工作方案》等文件。
高标准推进落实,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持续抓好2019年度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以民营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为重点,采取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等方式,督促各地各单位持续抓好问题检视整改。召开依法治市工作例会,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确保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2020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重要内容,细化考评指标,严格考评标准,保障考核“指挥棒”更精准有力。抓好《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方案》《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学习宣传,做到不漏一项、不落一人,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2020年以来,该局共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机关政治学习、专题学习6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法治是“放管服”改革最可靠的保障。市司法局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用强有力的法治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做好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该局依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凡涉及与简政放权、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律清理,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共清理已过有效期、与上位法相冲突、部门提请废止,以及与优化营商环境等不一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件,需修订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4件。全面部署开展2020年度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把好合法性审查(审核)关。该局精心指导各部门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在审办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立法草案、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查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是否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情况。如《鄂州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等涉企立法草案经过多次座谈、论证,充分听取了相关企业意见。对不合法的、与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备案予以退回,整改后再行备案。该局在审核《鄂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和退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时,发现存在违反《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滥用严重失信措施、限制竞争的情形,要求整改到位后给予重新备案。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该局全面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市级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办印发《鄂州市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结合我市实际,制发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各部门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抓好证明事项清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开门清理,线上开设专项清理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不认真清理的问题线索,杜绝“走过场”式清理。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司法局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严密组织、跟踪问效,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构建工作网络。推动我市成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牵头,通过清单形式明确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等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形成了“三项制度”推进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创新工作抓手。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概括为行政执法公示手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表(简称“一册一单一表”),明确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增强操作性和指导性。出台《鄂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一册一单一表”工作方案》,确保我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明确,形成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指引和基本遵循,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
加强教育培训。该局定期举办全市法治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有关专家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进行授课讲解;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社局等单位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强检查督导。督导各执法部门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收集整理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年报及备案。2020年,对各区及市直重点执法的28个单位“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49次,对发现问题建立了台账清单,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进行了全面整改。目前,我市37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公示行政执法事项3261项。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共办理行政许可203693件,行政处罚10089件,行政强制8446件,征收征用64件。大部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事前公示内容汇总成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手册,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并通过信用鄂州、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公布行政处罚、许可结果,制订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制订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表,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积极推行轻微违法“首次不罚”
日前,我市对一起首次非故意且危害较轻的违法行为实行首次违法不罚。今年以来,我市已对5起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为打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我市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首次不罚”制度建设,指导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广柔性执法。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制定了 《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清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清单》,适用于企业首次发生清单所列举的轻微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并主动纠正时,可免予行政处罚。
今年6月,市市场监管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某公司在媒体上发布广告,宣传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为 “无疫之城”,涉嫌利用新冠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该公司意识到其广告宣传用语涉嫌违法,迅速撤下广告,并主动配合调查,说明情况。此外,该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到了小区无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鉴于当事人违法事实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及时改正,适用《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清单》,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据悉,我市将继续完善行政执法“首次不罚”制度建设,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编制适合本部门本系统适用的“首次不罚”目录清单。通过推进行政执法“首次不罚”制度建设,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践行行政执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一步激发我市市场主体活力,营造稳定公平法治营商环境。
全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市司法局通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谋划部署。该局制发《鄂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该局分管负责人带领工作专班,到各区对 “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明确工作要求。制发《方案》操作指南和工作提醒。目前,各区正积极开展问卷调查和组建法律服务团。
深入开展法治体检。2015年,与市工商联联合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为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开展“法律体检”服务。2019年至今,全市律师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审查合同文件180余份,代理民事案件10件,开展法治讲座21场次。2020年,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民营企业 “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选出12名优秀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团,从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指导依法合规经营、服务风险防范化解、助力稳产稳工稳岗、推动优化营商环境5个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借鉴、研发、采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小程序等不见面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智能诊断、在线分析、远程咨询服务。2020年以来,全市律师为76家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编制法律指引2期,宣讲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46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31件,为民营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33份,审查合同67份,撰写“法治体检”报告5篇。
2015年起,位于梁子湖区东沟镇徐山村的湖北建诚环保有限公司与宏顺德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宏顺德公司将部分厂区设备租赁给建诚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宏顺德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建诚公司生产经营由此受到严重影响。梁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前顺承办此案,认为只有解开双方心结,才能彻底化解矛盾。东沟司法所工作人员驱车前往武汉,找到宏顺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过长达2小时的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目前,建诚公司已恢复正常生产。
提升公证服务效能。该局拓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新业务,为帮助权利人依法维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为3家企业办理了专利侵权保全证据公证和商标专利转让声明公证。设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建立知识产权公证工作小组,确定由责任心强的资深公证员专项办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公证。开辟知识产权保护公证绿色通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平台,科学设定知识产权公证网络办理流程。
加强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处。全市现有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3个。2020年以来,全市各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社情报告等十多项工作制度,按照预防在先、化解在前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常态排查,积极化解各类纠纷。2020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36件,调解成功35件,调解成功率97.2%。
湖北楚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花湖开发区,由刘某和江某两大股东分别轮流承包经营。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刘某负责承包经营。今年5月,刘某承包期满,理应将公司过户承包经营人江某,但刘某却迟迟不配合。花湖司法所了解这一情况后,迅速介入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于8月底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大力营造舆论氛围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宣传,多渠道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诉求,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该局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指导各地各单位依托宣传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宣传与企业经营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突出《民法典》宣传教育。邀请知名专家教授,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民法典》法治讲座。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
2020年以来,深入企业、机关、村(社区)开展了40余场《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开设“鄂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2020年以来,该局共开展普法活动1680场(次),受众18万人。在《鄂州日报》发表法治营商环境报道12篇,在今日头条、楚天法治等网络媒体公众号发表报道20余篇,拍摄了反映鄂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效服务的法治微电影《与时间赛跑》。
加强对法治鄂州建设研究,申报鄂州市社科应用课题 《“三城一化”背景下法治鄂州建设路径研究》,撰写了《为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湖北省鄂州市为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