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监管边界 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出台药食同源“正负清单”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6-08-14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李刘斈子)106种法定物质可用、四条红线不可越、一次检查覆盖全环节。8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鄂州市药食同源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正面清单+风险负面清单”(2026年版)》,为横跨食品、餐饮、药品多环节的食药物质生产经营划出清晰边界。

  正面清单明确,106种国家法定药食同源物质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在鄂州,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开办药膳餐厅、养生茶饮店,农贸市场销售干制原料按食用农产品管理。对接武汉自贸片区的企业,凭商务部门证明可进口39种药食同源商品,免予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风险负面清单同步划定四条红线:目录外中药材、保健食品专用原料、野生保护动植物等一律不得添加到普通食品中,当归、山柰等6种物质仅限用作调味品;标签、菜单、直播间严禁出现“治咳嗽”“降三高”等明示或暗示疗效的词语;药店须将中药饮片与药食同源食品分区陈列,仅取得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商户不得现场熬膏、打粉;网络经营须在主页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

  “过去几个条线分头来查,现在一本手册一次查到底。”鄂城区凤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介绍,清单将食品、餐饮、药械等监管标准统一为简明条目,入户核查时一次覆盖全部环节,商户迎检负担明显减轻。

  据介绍,新清单旨在构建药食同源物质监管一体化机制,从源头厘清生产、流通、餐饮、药品经营各环节职责边界,用更精准的监管推动效能与营商环境同步提升,持续筑牢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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