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09-14463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09〕7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9年02月18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庄严承诺2009年继续办好“十件实事”。这“十件实事”突出反映了人民群众目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办好这“十件实事”,对鄂州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市政府办公室对2009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详见附表),望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2009年市政府每件“实事”都要有相应的工作专班,相关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还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落实;每件“实事”要有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实事的跟踪督办和检查落实。

二、制订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实事”内容,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筹资措施,制订实施方案。每件“实事”的落实要科学排定进度,严格工作制度。做到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向市政府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实事的《实施方案》要在3月10日前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联系电话:0711-3830242)。

三、公开办事程序。2009年“十件实事”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每件“实事”的办理要公开、透明、公正,接受广大市民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各责任单位要在3月中旬之前在《鄂州日报》上公开“实事”的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及相关事项。各责任单位公示内容需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备查。

                          〇〇九年二月十六 

 

 

市政府2009年“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编号

实事名称

实事内容

筹资任务(万元)

责任单位

1

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再解决80个村10万人喝上自来水

4000

市水利局、建委、财政局

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4处,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8000口

3060

市农业局、财政局

对水稻、奶牛实行农业保险,对农村军属烈属、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实施住房保险

610

市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

2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实施5万亩高产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和4.1万亩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15600

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对农民购置农机实施财政直补

700

市农业局、财政局

3

实施老城区水改电改入户工程

在老城区实施水、电入户改造各一万户

4800

市建委、供电公司、发改委、财政局

4

提高城乡医疗服务能力

加大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二医院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15000

市卫生局、规划局、财政局

建设农村村级卫生室36个、乡镇卫生院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

1318

市卫生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5

丰富市民科技文化体育生活

建设鄂州市职工活动中心

900

市总工会、财政局

新建100家农家书屋

200

市文体局、财政局

新建和改建6家乡镇综合文化站

100

市文体局、财政局

启动建设市科技馆、体育馆

 

市科协、文体局、规划局、财政局

6

继续改善城区基础设施

继续对城区30条背街小巷进行改造

2000

市建委、财政局

加快十个特色镇基础设施建设

6000

市建委、市委农办、规划局、各区政府、财政局

实施100个中心村新村建设工程

2000

市建委、市委农办、规划局、各区政府

7

逐步缓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新建200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1000

市房产局、发改委、财政局

对2000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租赁补贴

300

市房产局、财政局

8

美化净化生活环境

实施洋澜湖清淤换水工程

1000

市建委、财政局

实施主城区粉尘、烟、气、噪声污染治理工程

市环保局

启动鄂州球团厂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8600

市环保局、经委

启动鄂钢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3000

市环保局、经委

关停10家“五小企业”

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

9

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按规划布局完成22所农村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

2800

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区政府

10

扩大城乡就业渠道

培训转移农村

劳动力2万人

1000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财政局

新增5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

500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贸公司、财政局

注:1、在“责任单位”栏中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列入单位为参与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均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2、2009年“十件实事”筹资总额为744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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