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1-14493 | 文 号: | 鄂州政办发〔2011〕20号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1年05月16日 |
信息分类 : | 鄂州政办发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鄂州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改内容及对象
检查和整改的重点内容是办公软件(在用的主要是微软office,金山wps等)和杀毒软件的使用情况。检查、整改的对象主要包括: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
市直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8月中旬前完成,各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使用正版软件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10月中旬前完成。
二、组织分工
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整改工作需要,调整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毕华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志勇、市版权(文化体育)局局长周岫同志任副组长,市版权(文化体育)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版权(文化体育)局,市版权(文化体育)局纪检组长秦树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计划,布置任务,
协调解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开展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检查,负责信息沟通、联系工作。各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本地的使用正版软件整改工作,各地要将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于4月10日前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一)4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制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并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4月11日-4月30日)各地各部门完成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各地各部门在自查结束后,及时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统计表附后),连同现有的相关办公和杀毒软件的授权书、购买合同复印件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5月15日-5月31日)由市财政局牵头,分别编制市直部门、各区政府及其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正版软件政府采购方案,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6月1日-6月30日)由市财政局牵头,完成软件政府采购、配给工作,购买资金从各部门年度预算中列支,资金由市财政集中支付。
(五)(7月1日-7月31日)按照自查清理、采购更换和检查验收等步骤完成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同时向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我市市直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
(六)8月底前,迎接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等部门对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验收。9月份,市版权(文化体育)局等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落实。
(七)12月31日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市使用正版软件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机关良好形象,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高度出发,增强做好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时保质完成自查、整改任务。同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相关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证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运行。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完成使用正版软件自查、整改任务。经信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保障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需工作经费。市版权(文化体育)部门会同经信、财政等部门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准确上报本单位正版软件使用统计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全面推行使用正版软件,确保这次检查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行为的自觉性。版权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使用和推广正版软件的先进典型,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着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软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