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7个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5361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21〕37号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失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鄂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鄂州市地震应急预案》《鄂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鄂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鄂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鄂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18日印发的《鄂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鄂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鄂州市地震应急预案》《鄂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鄂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鄂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鄂州政办发〔2017〕59号)同时废止。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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