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全局、重大利益调整及社会高度关切的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为法治鄂州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维护法制统一,立足地方实际,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完善与当前改革发展要求、与上位法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
三、切实执行立法工作计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起草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立法调研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有机结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研起草,按程序报送审查;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配合做好调研论证等有关工作。确因特殊原因调整立法项目的,应及时报请市政府同意,并抄送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要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及时跟进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扎实做好立法草案送审稿的全面审查,加大规章清理项目的统筹协调力度,指导解决立法中的问题,确保年度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议案项目(2件)
1.鄂州市文明殡葬条例(市民政局起草,2026年12月底前报审)
2.推动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协同立法(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推进)
二、政府规章清理项目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及我市规章的备案审查情况,适时组织清理,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审议,及时修改、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