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鄂州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1月28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鄂州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1月28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