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8-20

  2022年全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核心区、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的有效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服务“六稳”“六保”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促发展,助力建设最优市场环境 

  以抓项目、稳工业、促消费、增外贸为目标,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做好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文件的决策、解读、执行情况的公开,特别是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要开设帮扶政策公开专题,促进行业发展和消费恢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政策发布解读力度,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畅通12345热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各类信息反馈渠道,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牵头单位:市长专线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统筹推进全市减税退税降费等各项工作落实,做好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宣讲、培训和辅导,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编制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整合力量资源,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进园区等活动,特别是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按规定实施惠普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力推广“免申即享”,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主动公开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围绕产业、交通、城建、环保、文旅等领域重大认真落实监管执法项目,加强保障服务,做好“点对点”政策指导。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核准备案、建设进展、竣工验收等信息。(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以公开促稳定,助力建设最优民生环境 

  (七)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坚持上级下达指令的一致性,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社会关切的防疫通告、疫情形势、流调信息等信息。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行政审批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做好“稳保就业公开专栏”,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稳岗就业政策宣讲推送工作,精准推送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九)及时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信息,重点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脱贫后续扶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情况信息。(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及时公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信息。围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深入公开“一卡通”应用功能、跨地区跨部门使用办法等信息。积极公开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受灾等救助政策信息。(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一)深入公开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公共文化体育、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领域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二)及时公开惠民惠农补贴政策信息、资金分配结果信息。区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汇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以公开促规范,助力建设最优法治环境 

  (十三)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配合做好省级规章库建设更新工作。归集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栏目建立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清理结果,高质量发布正式版本。探索建立本级、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管理、维护、更新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四)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多渠道、多形式推广使用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五)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方式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六)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建立健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政策解读、政策咨询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七)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工作。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鄂州政务公开办函[2022]2号)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八)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各区政府部门和镇(街道)收取信息处理费前,报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九)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重大决策草案时,同步公开草案说明或解读,对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少于30天的,应说明理由,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认真落实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执法数据,全面公开“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对象、抽查结果等信息。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以公开促服务,助力建设最优政务环境 

  (二十一)2022年底前,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逐步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规范“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流程,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各区和市直部门配合,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及时、平稳、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回应。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区要加快完成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参照国家有关部委新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持续对基层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按要求发布、更新相关栏目内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四)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指引服务。逐步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五)加快归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市(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权事项,编制发布、动态更新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公开方式,同时在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2022年底前,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办法或机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要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归集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明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投诉渠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七)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布上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八)做好规划计划信息公开,除涉密不予公开外,及时公开“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信息,历史规划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强化工作组织保障 

  (二十九)各区各部门要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各单位、各科室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工作重心下沉,加大指导协调力度,主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科学研判风险,加强舆情监测,有效管理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一)依托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标准、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汇总问题解读、政务服务热线等问答数据,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二)加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更好解答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三)各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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