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简体
English
市民频道 |
企业频道 |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鄂州
数据
专题聚焦
站群导航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5-04706
文 号:
政府令第27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信息分类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8年1月8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2022年6月14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wps
2、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pdf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分享到:
【
打印此页
丨
关闭窗口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