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5-05364 | 文 号: | 鄂州政办函〔2025〕24号 |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8日 |
| 信息分类 :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的通知》(鄂州政规〔2020〕9号)自2025年10月19日起开始延用,延用至2026年10月18日。期间如有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按新的政策文件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