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对《鄂州市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实施方案》作如下修改:
将“一、主要任务”章节中“(一)盘活六类存量国有资源”项下第7条“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部分的内容修改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采取竞争授权运营方式,在依法依规选定运营主体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推动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投建管运’一体化运作,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高效配置与价值释放,合力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他政策措施保持不变。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