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市科技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市科技局 |
2018年3月2日,经鄂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办发〔2018〕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本《实施意见》进行有关解读。
一、出台背景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升的农村工作重大机制创新,是一项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2016年5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2017年6月13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文件精神和落实相关部署,市科技局结合本地实际,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到2020年,长期服务于农村基层的科技特派员稳定在100人左右,法人科技特派员达到10个,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覆盖全市3个区及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全领域。以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为载体,创建10个农业“星创天地”。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的来源、选派原则和职责任务。通过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手段,建设农业“星创天地”等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提升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能力。
第三部分,政策措施。提出从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健全服务创业保障、加大财税支持及拓宽项目支持渠道四个方面政策,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宣传激励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