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解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制定背景、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广东省深圳市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开展“无废城市”改革试点。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6月,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要求以武汉市、黄石市等国家级“无废城市”示范建设为引领,推动重点城市、重点领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二、建设目标

  2023年,有序启动“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重点实施“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和“无废细胞”工程;到2025年,“无废文化”理念深入人心,“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构建规模化与高值化并行、产业循环链接明显增强、协同耦合活力显著激发的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能力有序提升,存量固体废物显著减少。

  三、主要任务

  “无废城市”建设强调在补齐短板的前提下,协同推进,提升全市域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在具体举措上,主要围绕理顺城市层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循环利用的体制和长效机制下功夫。

  《方案》提出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行业绿色发展转型,打造绿色低碳工业体系,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全市工业绿色发展水平。二是促进农业固体废物高值利用,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三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绿色建筑创建和绿色建材应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四是推动生活源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五是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升危险废物应急保障能力。六是加强体系保障能力建设,建立统筹协调制度及考核办法,推动创新创造,加强技术支撑,引导多主体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强化联合执法,健全监管体系。

  四、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三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强化协同联动,共同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拓宽资金渠道。深化政企银合作,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做好宣发动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在全社会倡导低碳、绿色、循环理念,凝聚“无废”共识。

  解读单位: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胡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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