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做好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实施工作的通知》

解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落实《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城市森林花园建筑是一种新兴的具有创新性的建筑模式,是将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住宅建筑发展的实践。当前受大环境影响,各地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为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鄂州建设文〔2023〕96号),文件提出支持建设第四代住宅,推进新型住宅设计创新,不断满足群众对居住环境和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提振市场信心,释放改善购房需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城市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更丰富的住宅产品,市政府已将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实施政策列入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该政策的出台将作为我市此类项目审批管理的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统一空中花园、空中街巷的空间高度。《通知》中明确空中花园、空中街巷通高不低于两个自然层高,无柱、无围护结构、不封闭,兼具了舒适性、可实施性,结构形式更经济、更合理。
  保障住宅隐私和安全的措施。《通知》中要求空中花园建设应保证住宅私密性和安全性,与绿化空间相接外立面上层不得开窗,绿化空间与同一栋楼相邻住房的窗户不宜形成通视。
  明确空中花园、空中街巷面积。《通知》中要求空中花园面积不宜小于30㎡,户型计容建筑面积宜大于100㎡;空中街巷面积不宜小于所属两层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5%且开敞面不宜小于其周长的1/3。
  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景观方案。空中花园、空中街巷中树种选择结合本地实际,以灌木为主,适当种植适合本地气候生长条件小乔木,充分考虑植物根系对建筑结构的影响,合理确定植物养护方式。
  容积率、产权面积计算、建筑间距和日照的优惠政策。空中花园、空中街巷(含上层连廊)计建筑面积(单独标注),不计容积率、产权面积;内部日照以建筑主体为基准面进行计算,确定的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和消防要求为基础,满足日照和消防要求的,建筑东西侧之间的间距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少于消防间距要求。
  细化绿地率和绿地面积计算方式。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基底面积标准计算,空中绿化项目的地面绿地率不应小于20%,绿化空间可按各楼层有效绿地面积的20%折算计入项目绿地率。
  三、实施问题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相关工作执行过程中,有与上级政策不同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解读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27-6069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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