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市财政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6月30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 来源: | 市财政局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鄂州市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实施方案》由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6月22日印发并公开发布,是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12号)要求,结合鄂州实际制定的改革文件。其核心逻辑是通过推进国有“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简称“三变”),解决本地“三资”分散管理、效能不足、转化不畅等问题,最终实现财政资金提效、国有资产增值、公共资源高效利用的良性循环,为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筑牢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1.方案将主要任务聚焦于“三资”盘活,首要板块是盘活七类存量国有资源,涵盖矿产、林业、水利、光伏、土地、公共数据等领域。具体来看,通过组织对所有自然资源开展清查,依托“数公基”平台搭建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实现“一本账摸底、一套表计价”;推进矿产资源储备利用,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库并公开招拍挂英山头、五卦山等采矿权;创新林业资源盘活路径,试行国有森林资源价值量核算、探索林业碳票制度;激活水资源价值,编制水利“三资”信息台账并通过“取水贷”“水利基础设施REITs”吸引社会资本;梳理光伏资源建立全市光伏资源库,以公开招投标转让市政公共资源;“一地一策”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建设全市统筹的公共数据资源服务平台,推动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各领域分别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等按职责牵头负责。
2.盘活五类存量国有资产是方案的另一核心任务,重点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其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资产专项清查,搭建“公物仓”平台并探索大型设备共享租赁,通过调剂、出租、注入国有企业等方式盘活资产;指导国有企业分类建立闲置低效资产实时台账,鼓励通过联营、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资产,重点清理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园区低效闲置资源;发挥“财政+保险”“财政+基金”等保障引领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三资盘活贷”“并购贷”等信贷产品;做好交通、市政、文旅等领域特许经营权开发,推动梁子湖马拉松、观音阁等文旅资源市场化利用,鼓励发行REITS、ABS放大资产价值,相关工作由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发改委等多部门协同推进。
3.在存量国有资金盘活方面,方案提出两项关键举措。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项目支出全生命周期管控,建立“政策—项目—资金”联动机制和“到期即审、低效即退、重复即并”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二是加强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落实投资项目“三库”限额管理,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并加快竣工结算,同时深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聚焦国有金融企业改革监管、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撬动等,放大国有资金杠杆作用,这些工作主要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三、如何推动方案贯彻落实?
方案明确了“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将实施过程分为三个阶段:2025年5月为工作部署阶段,要求各牵头部门制定分领域实施方案、各区制定本地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同时开展政策业务指导;2025年5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各部门全面清查“三资”建立台账,精准研判并通过“用售租融”分类处置,动态更新信息形成“两张清单”;2025年12月底前为总结完善阶段,各区、市直部门汇总工作情况报市财政局,总结经验并建立“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同时,方案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由市财政局牵头统筹,各单位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妥善运用多种盘活方式,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严守“不得虚增财政收入、不得虚假化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三条红线,不搞“一刀切”且不简单“一卖了之”。
四、此次改革的鲜明特点和重要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