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职工门诊共济政策施行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计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5-25

  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由原来的单位缴费的一定比例和个人缴费的全部,转变为只划入个人缴费部分。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确定,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按规定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标准按我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标准为71元/月;未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的退休人员,应继续缴费并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困难企业、改制企业等人员原已设置个人账户的按规定划入,原未设置个人账户的不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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