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稳岗返还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提至50%(之前已按30%返还的,将按50%补齐),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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