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在省内参加基本医保或新生儿本人户籍在本市的,出生后凭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证件资料,可在本市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下一年度须按规定缴费。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缴费(含免缴)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次年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可补缴出生次年医保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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