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含雇工、聘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