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转移条件:(一)工作关系调入本市;(二)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并符合转出地中心的异地转出条件(三) 本市新工作单位已为其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线下办理: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线上办理: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或注册“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网上申请办理。中心收到转入资金,经核对一致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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