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参保女职工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10-21
  答:为更好保障参保女职工生育待遇,2025年6月1日起,鄂州市生育津贴发放模式将从“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调整后,生育津贴实行“即申即办”。参保女职工在我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登录、“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生育津贴申报”模块,即可进行在线申请。
  提交申请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办理,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拨付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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