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①重新就业的(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依据);②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院校学习的;③应征服兵役的;④移居境外的;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⑦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的;⑧被判刑收监执行刑期或被劳动教养的;⑨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