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享受对象: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申报材料: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②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④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申请渠道: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业务办理及政策咨询:
  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0711-5901203
  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 0711-3586939
  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 027-60698806
  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 027-53080069
  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027-6067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