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10-23
  答: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提取。
  提取条件:①职工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长江中游城市群、户籍地、工作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②与上次提取时间(非销户类提取)需间隔十二个月;③同一套房屋所有权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额度为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百元位取整);④公积金未欠缴1个月及以上;⑤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⑦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⑧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⑨职工与他人(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有产权住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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