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10-23
  答:住房消费类: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二)租房提取;
  (三)偿还购房贷款;
  (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
  (五)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
  非住房消费类(销户提取):
  (一)离休/退休提取公积金;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
  (三)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
  (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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