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亲民热线”访谈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10-08 语音:播放

  上线主题: 提升交易服务水平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上线单位: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嘉宾名单:

  1、王锐 党组书记、主任

  2、黄俊 党组成员、副主任

  3、樊国胜 工程建设交易科科长

  4、刘官权 政府采购科科长

 

  一、主持人:首先请王主任和各位听众做个网上交流。

  王锐: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在线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锐,很高兴通过“亲民热线”平台与各位听众朋友们进行交流,诚请大家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各项工作建言献策,对大家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按照市委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与服务职能分离的要求,我中心不承担任何监管和执法职能,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近年来,中心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突出服务功能定位,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在“领域全覆盖、系统全完善、数据全分析、信息全链接”下功夫,着力完善运行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在确保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平台再提档、服务再升级,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正在全面形成。近年来,我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优化提质方面捷报频传:在湖北省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考核中,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地评价得分为 99.7 分,市场主体满意度97.83%,综合排名全省第一;在2020全国公共采购年度评选活动中,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为全国30家优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一,也是我省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

  2021年中心平台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613个,交易金额413.01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158个标段,累计完成交易金额412.66亿元,节约资金30.47亿元,节约率为7.4%;集中采购项目455个,完成采购金额0.35亿元,节约资金0.03亿元,节约率为8.1%,为我市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持续发力。

  问题一:交易中心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一是降成本为投标企业减负。取消了原中标人支付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自2021年7月起全面取消了平台信息服务收费,仅此一项每年为中标企业减少费用支出近400万元,让市场主体有了直接的获得感;免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自2021年4月起全面推行免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工作,以往在投标保证金账户上长期保持近1亿元的资金余额,大大降低了投标企业的资金滞留成本,使投标企业有更多的流动资金用在生产周转上。

  二是电子化为招投标提效。1、开展“不见面”远程网上开标。为解决疫情常态化条件下投标人到现场集聚的风险,创造最优投标环境,中心上线了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系统,实现了“投标不跑路、交易不见面”,在为市场主体各方提效率、降成本的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交易过程的人为干扰,促进公平竞争。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突破了地域空间限制,对于投标企业,特别是异地投标企业,大大降低了他们在交通、食宿等方面支出的投标成本,每年可为投标企业节约成本300万元左右;2、运用区块链技术,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平台。为破解交易流程中电子数据易变、易篡改、易丢失的普遍性难题,中心与国内领先的区块链技术服务商合作,对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利用“互联网+区块链”技术,对交易环节的关键数据进行上链存证,有效保障了数据的完整性,提升数据公正力。在此基础上,中心加入了由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的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平台共享应用工作组,目前已有全国范围80余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员,形成了规模最大的行业内联盟链,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跨区域共享,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交易奠定了基础;3、上线手机CA功能,推进武鄂交易平台同城一体化发展。根据“8+1”武汉城市圈城市共同签订的《武汉城市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城化发展合作备忘录》,我中心利用先进移动互联网技术,对交易平台现有的数字证书(CA)模式进行了改造升级,使数字证书(CA)脱离了物理介质,以手机APP扫码的形式即可完成身份验证、标书加解密、签名盖章等功能,极大了体验了交易平台使用体验,同时通过APP内的授权管理功能,市场主体对数字证书(CA)的使用和管理也更加安全方便快捷。投标方通过移动数字证书(CA),在武汉城市圈九个城市的交易中心可实现交易主体“账户通”,证书跨城市互认共认,让交易主体的数字证书一处购置、九城通用,为交易主体降低数字证书使用成本、提高了使用便利度,有力推进了武鄂同城一体化进程;4、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为了最大程度挖掘电子交易数据的价值,用数据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建立了大数据模型和行业数据库,结合工程招投标的宏观数据、行业数据、企业信用数据、投标数据等,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的资本构成、项目类型、价格变动、区域分布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为参与各方市场主体提供不同领域的市场分析报告和及时精准推送,当好招投标“店小二”;5、研发了智能评标系统。为在最大程度上消除评标过程中人为干预的可能性,降低评标专家滥用评分自由裁量权和主观评价风险,提升打分结果的客观性。通过对评标系统进行智能化建设,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梳理、固化智能辅助评标流程,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编制标书硬件信息、标书相似性、清单合理性分析等智能检查分析,协助评标专家进行评标操作,提高评标效率。

  三是制度化为招投标护航。1、开通绿色通道惠民。中心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试行)》,加大了开放服务的力度,拓宽了容缺进场交易登记的范围,对应急救灾项目、重要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环保督察项目、航空都市区项目等实行容缺受理进场登记,先办进场交易手续,所缺要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补齐,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加快推进了全市惠民利民工程的落地;2、针对投标企业和招标人反映突出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中心梳理再造了交易流程、完善了交易制度。重新修订了《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登记服务指南》、《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运行规程》、《鄂州市交易中心交易评审操作规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并印制成《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手册》,方便投标人查阅,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工程招投标服务制度环境。

  问题二:目前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工作正在全面开展,我市是如何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

  答:作为湖北省最小的地级市,多年来评标专家数量偏少、种类不全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评标工作。为了破除这一瓶颈,2017我中心率先在全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电子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有效解决了评标专家资源不足的问题。通过远程异地评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空间地域限制,让身在不同地点的专家通过专门研发的在线评标系统,能同时开始在线讨论,远程完成评标工作,进而实现异地专家资源共享。近年来,我中心先后四川省的宜宾、雅安及省内的宜昌、咸宁、孝感、省中心等开展了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已按照省里部署提前实现了常态化工作。

  问题三:备受社会关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推行“评定分离”试点改革工作进展如何?

  答:“评定分离”改革是改变以往评标定标全部由评标专家决定的做法,放权招标人,突出招标人的择优定标权,即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仅作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招标人拥有定标的决策权,按规定通过票决来确定中标人,通过优化交易规则促进交易环境净化。“评定分离”试点改革是2021年全省开始推行的工程招投标改革重点工作,我中心在省局、省中心的精心部署下,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目前,我市的《“评定分离”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我中心承担的相关“评定分离”工作也已经完成。

  问题四:什么是政府采购?如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我们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市级集中采购事宜。去年全年,共完成集中采购项目近500个,完成采购金额约4000万元,节约资金近400万元。

  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的程序是相同的,下面以集中采购项目为例,讲一下供应商如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我中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zggzy.cn)。供应商看到采购信息后,可在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好电子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通过注册的账户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时,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评标活动。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后,我中心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进行履约。

  问题五: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是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是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结束语(王锐):今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两个确立”,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为加快推进“两区一枢纽”建设,着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努力:一是进一步推进交易服务规范化。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建设、服务、运行标准(试行)》(鄂公共资源办〔2017〕14 号)的要求,对交易流程、交易制度、软硬件服务按进行再优化、再升级。二是进一步推进交易平台电子化。对照“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新形势,以打造全过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为抓手,对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再评估、再开发。三是进一步推进交易数据价值化。对标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深入挖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金矿”,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让交易数据插上智能分析的翅膀,最大程度发挥价值,对交易数据进行再发现、再利用。

  谢谢大家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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